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教育局高考综合改革可调节单人课桌凳及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教育局采购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04日14:4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5月0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教育局采购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沙坡头区丽景街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188号派胜大厦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宁博政采[2023]-00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教育局高考综合改革可调节单人课桌凳及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4-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二标段饮水设备中:中央处理器(净水机主机)第9项纯水机和管线机必须为同一品牌;现予以删除。备注第5项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以下产品(水终端管线机、开水器直饮机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遇国家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调整,以调整后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必须按要求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现变更为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以下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遇国家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调整,以调整后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必须按要求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及招标文件20.6条内容。请供应商自行对照采购需求进行对照。”
更正日期:2023-05-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教育局采购
地址:沙坡头区丽景街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188号派胜大厦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冯博文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宁
电话:*
五、附件
招标文件*: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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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宁夏 (略)
发布日期:2023-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