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工业用地出让地块及零星测绘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工业用地出让地块及零星测绘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ZFCG-ZK-001
项目名称:2024年工业用地出让地块及零星测绘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 (略) (略) 瓶窑镇人民政府2024年工业用地出让地块及零星测绘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成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线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一)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二)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四)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 (略) 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管理学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电子投标工具》: http://**-09-24/#.html 《供应商-国企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需登录账号后查看) http://**#/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 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 5.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 6.特别提醒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非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瓶窑镇人民政府
地 址:瓶窑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屹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潘屹明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33号蔚蓝国际2209
传 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成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蒋惠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略) 、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 (略) (略) 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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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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