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满足酉阳县龙潭镇包家村村民的生产生活用水需求,现拟公开征集“生态种植及环保扶贫”酉阳县龙潭镇包家村生产生活用水项目执行单位。相关公告如下:
一、执行工作内容
(一)工作内容: (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镇包家村支持新建取水构筑物1座,并配套铺设不少于1700m的生产生活用水输水管道及搭建不少于10座闸阀井等工作,以保障村民的生产生活用水需求,支持农业种植,提升村民生活品质;
(二)实施周期:原则上须于合同签署后1年内完成实施;
(三)资金预算:不超过47.#元。如申报资金预算超出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预算可包括税费、勘察设计费、人员劳务费、物资材料采购费、工程监理费、第三方竣工结算费等与项目相关的费用,具体预算由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并依据节俭实用原则,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及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编制。
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具有实施申报项目能力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具有实施申报项目能力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开展项目的经验及实施项目的能力;
(三)申报内容须符合执行工作内容及要求,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四)申报单位须可开具正规财务票据;
(五)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ttp://**,邮件标题格式为“生态种植及环保扶贫—申报单位名称”。
(二)申报单位资质:
(1)提供营业执照等与其单位性质相符的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2)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扫描件;
(3)提供过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普票或专票均可)或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样式;
(4)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上述扫描件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四、项目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5日—11月22日。
五、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 (略) 、微信公众号,及 (略) 发布;
2.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收集申报单位材料,初筛申报材料,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符合征集公告要求,取消申报资格,不进入评审环节;
3.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线上形式的项目评审。进入评审环节的申报单位将以邮件方式通知,申报单位须提前准备PPT并参加评审会汇报,汇报顺序以收到申报材料的时间排序;
4.评审结果在中华环境保护 (略) 、微信公众号,及 (略) 公示。
六、联系方式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开发部 唐老师、栗老师
电话:010-#
邮箱:*@*ttp://**
七、其他事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