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交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自行车库、汽车库公开转让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 涟水县交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自行车库、汽车库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ZZCQ*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5月24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年6月24日 | ||
批准单位 | 涟水县 (略) | ||||
批准文件 | 1、经涟水县 (略) 批准的关于对存量资产锦绣华庭小区58套汽车库及90套自行车库的销售请示 | ||||
转让方名称 | 涟水县交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物 概况 | 标段1:锦绣华庭1幢-1B-02自行车库,面积23.86平方米。 标段2:锦绣华庭1幢-1B-03自行车库,面积22.71平方米。 标段3:锦绣华庭1幢-1B-06自行车库,面积22.71平方米。 标段4:锦绣华庭1幢-1B-07自行车库,面积27.26平方米。 标段5:锦绣华庭1幢-1B-08自行车库,面积27.26平方米。 标段6:锦绣华庭1幢-1B-09自行车库,面积22.71平方米。 标段7:锦绣华庭1幢-1B-12自行车库,面积22.71平方米。 标段8:锦绣华庭1幢-1B-13自行车库,面积27.26平方米。 标段9:锦绣华庭1幢-1B-14自行车库,面积27.26平方米。 标段10:锦绣华庭1幢-1B-15自行车库,面积22.71平方米。 标段11:锦绣华庭1幢-1B-16自行车库,面积25.91平方米。 标段12:锦绣华庭1幢-1B-17自行车库,面积25.91平方米。 标段13:锦绣华庭1幢-1B-18自行车库,面积22.71平方米。 标段14:锦绣华庭1幢-1B-19自行车库,面积25.22平方米。 标段15:锦绣华庭1幢-1B-20自行车库,面积16.25平方米。 标段16:锦绣华庭1幢-1B-21自行车库,面积12.24平方米。 标段17:锦绣华庭1幢-1B-23自行车库,面积15.61平方米。 标段18:锦绣华庭1幢-1B-24自行车库,面积22.81平方米。 标段19:锦绣华庭1幢-1B-25自行车库,面积22.81平方米。 标段20:锦绣华庭1幢-1B-26自行车库,面积15.61平方米。 标段21:锦绣华庭1幢-1B-27自行车库,面积12.24平方米。 标段22:锦绣华庭1幢-1B-28自行车库,面积12.24平方米。 标段23:锦绣华庭1幢-1B-29自行车库,面积15.61平方米。 标段24:锦绣华庭1幢-1B-30自行车库,面积22.81平方米。 标段25:锦绣华庭1幢-1B-31自行车库,面积22.81平方米。 标段26:锦绣华庭1幢-1B-32自行车库,面积15.61平方米。 标段27:锦绣华庭1幢-1B-34自行车库,面积12.24平方米。 标段28:锦绣华庭1幢-1B-35自行车库,面积15.61平方米。 标段29:锦绣华庭1幢-1B-36自行车库,面积22.81平方米。 标段30:锦绣华庭2幢-1B-02自行车库,面积25.29平方米。 标段31:锦绣华庭2幢-1B-05自行车库,面积20.04平方米。 标段32:锦绣华庭2幢-1B-06自行车库,面积25.29平方米。 标段33:锦绣华庭2幢-1B-07自行车库,面积25.29平方米。 标段34:锦绣华庭2幢-1B-08自行车库,面积20.04平方米。 标段35:锦绣华庭2幢-1B-11自行车库,面积25.29平方米。 标段36:锦绣华庭2幢-1B-12自行车库,面积25.29平方米。 标段37:锦绣华庭2幢-1B-15自行车库,面积20.23平方米。 标段38:锦绣华庭2幢-1B-16自行车库,面积25.29平方米。 标段39:锦绣华庭2幢-1B-17自行车库,面积25.29平方米。 标段40:锦绣华庭2幢-1B-18自行车库,面积20.04平方米。 标段41:锦绣华庭2幢-1B-21自行车库,面积25.29平方米。 标段42:锦绣华庭2幢-1B-22自行车库,面积21.92平方米。 标段43:锦绣华庭2幢-1B-25自行车库,面积23.13平方米。 标段44:锦绣华庭2幢-1B-26自行车库,面积23.13平方米。 标段45:锦绣华庭2幢-1B-28自行车库,面积11.86平方米。 标段46:锦绣华庭2幢-1B-29自行车库,面积23.13平方米。 标段47:锦绣华庭2幢-1B-30自行车库,面积23.13平方米。 标段48:锦绣华庭2幢-1B-31自行车库,面积11.86平方米。 标段49:锦绣华庭2幢-1B-33自行车库,面积23.13平方米。 标段50:锦绣华庭2幢-1B-34自行车库,面积23.13平方米。 标段51:锦绣华庭3幢-1B-01自行车库,面积25.29平方米。 标段52:锦绣华庭3幢-1B-03自行车库,面积20.04平方米。 标段53:锦绣华庭3幢-1B-04自行车库,面积25.29平方米。 标段54:锦绣华庭3幢-1B-05自行车库,面积25.29平方米。 标段55:锦绣华庭3幢-1B-06自行车库,面积20.04平方米。 标段56:锦绣华庭3幢-1B-08自行车库,面积25.29平方米。 标段57:锦绣华庭3幢-1B-09自行车库,面积25.29平方米。 标段58:锦绣华庭3幢-1B-11自行车库,面积20.23平方米。 标段59:锦绣华庭3幢-1B-13自行车库,面积25.29平方米。 标段60:锦绣华庭3幢-1B-14自行车库,面积20.04平方米。 标段61:锦绣华庭3幢-1B-16自行车库,面积25.29平方米。 标段62:锦绣华庭3幢-1B-18自行车库,面积21.92平方米。 标段63:锦绣华庭3幢-1B-21自行车库,面积23.13平方米。 标段64:锦绣华庭3幢-1B-22自行车库,面积23.13平方米。 标段65:锦绣华庭3幢-1B-25自行车库,面积23.13平方米。 标段66:锦绣华庭3幢-1B-26自行车库,面积23.13平方米。 标段67:锦绣华庭3幢-1B-29自行车库,面积23.13平方米。 标段68:锦绣华庭3幢-1B-30自行车库,面积23.13平方米。 标段69:锦绣华庭4幢-1A-02汽车库,面积26.4平方米。 标段70:锦绣华庭4幢-1A-03汽车库,面积35.2平方米。 标段71:锦绣华庭4幢-1A-04汽车库,面积35.2平方米。 标段72:锦绣华庭4幢-1A-05汽车库,面积26.4平方米。 标段73:锦绣华庭4幢-1B-04自行车库,面积18.33平方米。 标段74:锦绣华庭4幢-1B-06自行车库,面积19.01平方米。 标段75:锦绣华庭4幢-1A-11汽车库,面积26.4平方米。 标段76:锦绣华庭4幢-1A-12汽车库,面积27.15平方米。 标段77:锦绣华庭4幢-1B-07自行车库,面积19.01平方米。 标段78:锦绣华庭4幢-1B-09自行车库,面积18.33平方米。 标段79:锦绣华庭4幢-1B-12自行车库,面积19.01平方米。 标段80:锦绣华庭4幢-1A-13汽车库,面积27.15平方米。 标段81:锦绣华庭4幢-1A-15汽车库,面积35.2平方米。 标段82:锦绣华庭4幢-1A-16汽车库,面积35.2平方米。 标段83:锦绣华庭4幢-1A-18汽车库,面积27.15平方米。 标段84:锦绣华庭4幢-1B-15自行车库,面积18.33平方米。 标段85:锦绣华庭4幢-1B-16自行车库,面积18.33平方米。 标段86:锦绣华庭5幢-1A-03汽车库,面积40.33平方米。 标段87:锦绣华庭5幢-1A-05汽车库,面积29.58平方米。 标段88:锦绣华庭5幢-1A-06汽车库,面积29.96平方米。 标段89:锦绣华庭5幢-1B-21自行车库,面积21.36平方米。 标段90:锦绣华庭5幢-1B-22自行车库,面积21.36平方米。 标段91:锦绣华庭5幢-1A-09汽车库,面积40.33平方米。 标段92:锦绣华庭5幢-1A-11汽车库,面积29.58平方米。 标段93:锦绣华庭5幢-1B-27自行车库,面积21.36平方米。 标段94:锦绣华庭5幢-1B-28自行车库,面积21.36平方米。 标段95:锦绣华庭5幢-1A-15汽车库,面积40.33平方米。 标段96:锦绣华庭5幢-1A-16汽车库,面积40.33平方米。 标段97:锦绣华庭5幢-1B-33自行车库,面积21.36平方米。 标段98:锦绣华庭5幢-1B-34自行车库,面积21.36平方米。 标段99:锦绣华庭6幢-1A-01汽车库,面积29.96平方米。 标段100:锦绣华庭6幢-1A-02汽车库,面积29.58平方米。 标段101:锦绣华庭6幢-1A-03汽车库,面积40.33平方米。 标段102:锦绣华庭6幢-1A-04汽车库,面积40.33平方米。 标段103:锦绣华庭6幢-1B-19自行车库,面积20.97平方米。 标段104:锦绣华庭6幢-1B-21自行车库,面积21.36平方米。 标段105:锦绣华庭6幢-1A-07汽车库,面积31.88平方米。 标段106:锦绣华庭6幢-1A-09汽车库,面积40.33平方米。 标段107:锦绣华庭6幢-1A-10汽车库,面积40.33平方米。 标段108:锦绣华庭6幢-1A-11汽车库,面积29.58平方米。 标段109:锦绣华庭6幢-1A-12汽车库,面积29.96平方米。 标段110:锦绣华庭6幢-1B-25自行车库,面积16.13平方米。 标段111:锦绣华庭6幢-1B-27自行车库,面积21.36平方米。 标段112:锦绣华庭6幢-1B-28自行车库,面积21.36平方米。 标段113:锦绣华庭6幢-1A-13汽车库,面积29.96平方米。 标段114:锦绣华庭6幢-1A-15汽车库,面积40.33平方米。 标段115:锦绣华庭6幢-1A-16汽车库,面积40.33平方米。 标段116:锦绣华庭6幢-1B-33自行车库,面积21.36平方米。 标段117:锦绣华庭6幢-1B-34自行车库,面积21.36平方米。 标段118:锦绣华庭6幢-1B-36自行车库,面积20.97平方米。 标段119:锦绣华庭7幢-1A-03汽车库,面积37.04平方米。 标段120:锦绣华庭7幢-1A-04汽车库,面积37.04平方米。 标段121:锦绣华庭7幢-1A-06汽车库,面积27.61平方米。 标段122:锦绣华庭7幢-1A-08汽车库,面积26.46平方米。 标段123:锦绣华庭7幢-1A-09汽车库,面积37.04平方米。 标段124:锦绣华庭7幢-1A-10汽车库,面积37.04平方米。 标段125:锦绣华庭7幢-1A-11汽车库,面积26.46平方米。 标段126:锦绣华庭7幢-1A-13汽车库,面积27.61平方米。 标段127:锦绣华庭7幢-1A-15汽车库,面积37.04平方米。 标段128:锦绣华庭8幢-1A-04汽车库,面积36.81平方米。 标段129:锦绣华庭8幢-1B-30自行车库,面积15.09平方米。 标段130:锦绣华庭8幢-1A-13汽车库,面积27.43平方米。 标段131:锦绣华庭8幢-1A-16汽车库,面积36.81平方米。 标段132:锦绣华庭8幢-1A-19汽车库,面积27.43平方米。 标段133:锦绣华庭8幢-1A-20汽车库,面积26.29平方米。 标段134:锦绣华庭9幢-1A-01汽车库,面积27.61平方米。 标段135:锦绣华庭9幢-1A-02汽车库,面积26.46平方米。 标段136:锦绣华庭9幢-1A-03汽车库,面积37.04平方米。 标段137:锦绣华庭9幢-1A-04汽车库,面积37.04平方米。 标段138:锦绣华庭9幢-1A-05汽车库,面积26.46平方米。 标段139:锦绣华庭9幢-1A-06汽车库,面积27.61平方米。 标段140:锦绣华庭9幢-1A-07汽车库,面积27.61平方米。 标段141:锦绣华庭9幢-1A-09汽车库,面积37.04平方米。 标段142:锦绣华庭9幢-1A-10汽车库,面积37.04平方米。 标段143:锦绣华庭9幢-1A-11汽车库,面积26.46平方米。 标段144:锦绣华庭9幢-1A-12汽车库,面积27.61平方米。 标段145:锦绣华庭9幢-1A-13汽车库,面积27.61平方米。 标段146:锦绣华庭9幢-1A-14汽车库,面积26.46平方米。 标段147:锦绣华庭9幢-1A-15汽车库,面积37.04平方米。 标段148:锦绣华庭9幢-1A-17汽车库,面积26.46平方米。 注:1、本次转让标的物数量为转让方提供,具体以实地察勘为准; 2、本次转让标的物无抵押及被保全等任何纠纷。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淮安天昊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淮天昊评报字(2024)第005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涟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评估价格 | 标段1:5.*元;标段2:5.*元; 标段3:5.*元;标段4:6.*元; 标段5:6.*元;标段6:5.*元; 标段7:5.*元;标段8:6.*元; 标段9:6.*元;标段10:5.*元; 标段11:6.*元;标段12:6.*元; 标段13:5.*元;标段14:5.*元; 标段15:3.*元;标段16:2.*元; 标段17:3.*元;标段18:5.*元; 标段19:5.*元;标段20:3.*元; 标段21:2.*元;标段22:2.*元; 标段23:3.*元;标段24:5.*元; 标段25:5.*元;标段26:3.*元; 标段27:2.*元;标段28:3.*元; 标段29:5.*元;标段30:5.*元; 标段31:4.*元;标段32:5.*元; 标段33:5.*元;标段34:4.*元; 标段35:5.*元;标段36:5.*元; 标段37:4.*元;标段38:5.*元; 标段39:5.*元;标段40:4.*元; 标段41:5.*元;标段42:5.*元; 标段43:5.*元;标段44:5.*元; 标段45:2.*元;标段46:5.*元; 标段47:5.*元;标段48:2.*元; 标段49:5.*元;标段50:5.*元; 标段51:5.*元;标段52:4.*元; 标段53:5.*元;标段54:5.*元; 标段55:4.*元;标段56:5.*元; 标段57:5.*元;标段58:4.*元; 标段59:5.*元;标段60:4.*元; 标段61:5.*元;标段62:5.*元; 标段63:5.*元;标段64:5.*元; 标段65:5.*元;标段66:5.*元; 标段67:5.*元;标段68:5.*元; 标段69:9.*元;标段70:12.*元; 标段71:12.*元;标段72:9.*元; 标段73:4.*元;标段74:4.*元; 标段75:9.*元;标段76:9.*元; 标段77:4.*元;标段78:4.*元; 标段79:4.*元;标段80:9.*元; 标段81:12.*元;标段82:12.*元; 标段83:9.*元;标段84:4.*元; 标段85:4.*元;标段86:13.*元; 标段87:10.*元;标段88:10.*元; 标段89:5.*元;标段90:5.*元; 标段91:13.*元;标段92:10.*元; 标段93:5.*元;标段94:5.*元; 标段95:13.*元;标段96:13.*元; 标段97:5.*元;标段98:5.*元; 标段99:10.*元;标段100:10.*元; 标段101:13.*元;标段102:13.*元; 标段103:4.*元;标段104:5.*元; 标段105:11.*元;标段106:13.*元; 标段107:13.*元;标段108:10.*元; 标段109:10.*元;标段110:3.*元; 标段111:5.*元;标段112:5.*元; 标段113:10.*元;标段114:13.*元; 标段115:13.*元;标段116:5.*元; 标段117:5.*元;标段118:4.*元; 标段119:12.*元;标段120:12.*元; 标段121:9.*元;标段122:9.*元; 标段123:12.*元;标段124:12.*元; 标段125:9.*元;标段126:9.*元; 标段127:12.*元;标段128:12.*元; 标段129:3.*元;标段130:9.*元; 标段131:12.*元;标段132:9.*元; 标段133:9.*元;标段134:9.*元; 标段135:9.*元;标段136:12.*元; 标段137:12.*元;标段138:9.*元; 标段139:9.*元;标段140:9.*元; 标段141:12.*元;标段142:12.*元; 标段143:9.*元;标段144:9.*元; 标段145:9.*元;标段146:9.*元; 标段147:12.*元;标段148:9.*元; | ||||
转让底价 | 标段1:5.*元;标段2:5.*元;标段3:5.*元; 标段4:6.*元;标段5:6.*元;标段6:5.*元; 标段7:5.*元;标段8:6.*元;标段9:6.*元; 标段10:5.*元;标段11:6.*元;标段12:6.*元; 标段13:5.*元;标段14:5.*元;标段15:3.*元; 标段16:2.*元;标段17:3.*元;标段18:5.*元; 标段19:5.*元;标段20:3.*元;标段21:2.*元; 标段22:2.*元;标段23:3.*元;标段24:5.*元; 标段25:5.*元;标段26:3.*元;标段27:2.*元; 标段28:3.*元;标段29:5.*元;标段30:5.*元; 标段31:4.*元;标段32:5.*元;标段33:5.*元; 标段34:4.*元;标段35:5.*元;标段36:5.*元; 标段37:4.*元;标段38:5.*元;标段39:5.*元; 标段40:4.*元;标段41:5.*元;标段42:5.*元; 标段43:5.*元;标段44:5.*元;标段45:2.*元; 标段46:5.*元;标段47:5.*元;标段48:2.*元; 标段49:5.*元;标段50:5.*元;标段51:5.*元; 标段52:4.*元;标段53:5.*元;标段54:5.*元; 标段55:4.*元;标段56:5.*元;标段57:5.*元; 标段58:4.*元;标段59:5.*元;标段60:4.*元; 标段61:5.*元;标段62:5.*元;标段63:5.*元; 标段64:5.*元;标段65:5.*元;标段66:5.*元; 标段67:5.*元;标段68:5.*元;标段69:9.*元; 标段70:12.*元;标段71:12.*元;标段72:9.*元; 标段73:4.*元;标段74:4.*元;标段75:9.*元; 标段76:9.*元;标段77:4.*元;标段78:4.*元; 标段79:4.*元;标段80:9.*元;标段81:12.*元; 标段82:12.*元;标段83:9.*元;标段84:4.*元; 标段85:4.*元;标段86:13.*元;标段87:10.*元; 标段88:10.*元;标段89:5.*元;标段90:5.*元; 标段91:13.*元;标段92:10.*元;标段93:5.*元; 标段94:5.*元;标段95:13.*元;标段96:13.*元; 标段97:5.*元;标段98:5.*元;标段99:10.*元; 标段100:10.*元;标段101:13.*元;标段102:13.*元; 标段103:4.*元;标段104:5.*元;标段105:11.*元; 标段106:13.*元;标段107:13.*元;标段108:10.*元; 标段109:10.*元;标段110:3.*元;标段111:5.*元; 标段112:5.*元;标段113:10.*元;标段114:13.*元; 标段115:13.*元;标段116:5.*元;标段117:5.*元; 标段118:4.*元;标段119:12.*元;标段120:12.*元; 标段121:9.*元;标段122:9.*元;标段123:12.*元; 标段124:12.*元;标段125:9.*元;标段126:9.*元; 标段127:12.*元;标段128:12.*元;标段129:3.*元; 标段130:9.*元;标段131:12.*元;标段132:9.*元; 标段133:9.*元;标段134:9.*元;标段135:9.*元; 标段136:12.*元;标段137:12.*元;标段138:9.*元; 标段139:9.*元;标段140:9.*元;标段141:12.*元; 标段142:12.*元;标段143:9.*元;标段144:9.*元; 标段145:9.*元;标段146:9.*元;标段147:12.*元; 标段148:9.*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转让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受让方参加受让; 2、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3、本次转让涉及的相关变更登记、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4、上述房地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5、转让标的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6、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法【2023】33号)要求, (略) (略) 产权交易项目交易价款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产权交易双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便于数字人民币结算交易价款。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不得竞拍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的不诚信名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6、意向受让方若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7、意向受让方在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承诺在转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注:承诺书须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处置文件; 二、产权情况说明; 三、评估报告;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五、转让合同样本。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所有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资审材料中): (一)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3、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二)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三)意向受让方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转让 (略) 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登录 (略) (http://**)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 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 (略) 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意向受让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向意向受让方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标段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受让方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后按相关规定支付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物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资产转让合同》或拒付成交价款或放弃受让的,该行为构成违约,交易中心将根据转让方申请,将受让方缴纳的受让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转让方,补偿转让方损失。 (五) (略) (略) 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汪先生(交易中心) | 王先生(转让方) | ||
联系电话 | 0517-* | * | |||
投诉电话 | 肖女士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