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9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攻坚行动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218号)、《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人社办发〔2020〕15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力度的通知》(通人社办发〔2020〕196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延续实施部分肩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9号)等要求,拟对霍林郭勒爱亲母婴生活馆等7家申报单位41人次拟享受以工代训补贴对象(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或审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受理部门将按相关规定对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予以保密。
受理部门: (略) 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5-*
单位地址: (略) 河东新区综合馆A馆415
邮政编码:*
(略) 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