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4日我局做出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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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决定
1 | 淮滨县 (略) 3万吨PET废丝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淮滨县环境保护局 | 2023-7-17 |
淮滨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淮滨县 (略) 3万吨PET废丝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淮滨县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 (略) 编制完成的《淮滨县 (略) 3万吨PET废丝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该项 (略) 淮滨县昌运路与青年街交叉口往北10米8号,项目总投资 6500万元,环保投资48万元。本项目用地面积9600平方米,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依托已建成厂房生产车间分为生产区、成品区、原料区,拟建设8套生产线。该项目生产工艺:废丝-切丝-冲洗脱水-制粒以及配套废水、废气处理措施。建成后年处理纺织废丝3万吨。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保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应加强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的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一座,设置格栅+隔油气浮+调节+沉淀+水解酸化+好氧处理生产废水,与化粪池处理过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淮滨县污水处理厂。 (三)本项目废气为切丝废气,熔融造粒废气(1)切丝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取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熔融造粒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局部负压收集后进入双极喷淋+静电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四)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加装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要求。 (五)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包捆废弃物、袋式除尘器收尘、废过滤网片、污泥、废机油及含油废物、废吸附棉、废活性炭及职工生活垃圾。包捆废弃物、袋式除尘器收尘收集到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废过滤网片集中收集后由滤网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机油及含油废物、废吸附棉、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六)做好厂区绿化,营造厂区优美环境。 四、项目建成后,要抓紧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由淮滨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五、如果今 (略) 颁布新的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淮滨县环境保护局 2023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