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D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农村饮水工程管材及配件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P33” | 3.本合同内货物数量为1年预计采购量,实际数量为*方根据实际生产需要,以计划方式下达,*方实际供应量与中标数量可能存在偏差。采购合同履行中,*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 3.实际数量为*方根据实际生产需要,以计划方式下达,*方实际供应量与中标数量可能存在偏差。采购合同履行中,*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
2 | 《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P33” | 4、供货周期:1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供货周期满后,下一个供货周期的供货商确定前,*方有权要求*方按合同约定继续供货至下一个供货周期的供货商确定)。 | 整条删除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需知”:“P19” | 17.投标保证金 17.1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3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含电子保函,下同)、保险,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广西大唐 (略) ,开户银行: (略) 北大阳光支行,账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形式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相应条款作相应变更。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鹿寨县水利局
地 址:鹿寨 (略) 14号
联系方式: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大唐 (略)
地 址: (略) 鹿寨县鹿寨镇文化广场商业街二区1号
联系方式: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少娟
电 话:077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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