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 (略) 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整办发〔2021〕14号)要求, (略)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序号5)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1日。
一、反馈问题
(略) 级督察典型案例通报的部分县区机制砂行业监管缺位问题, (略) 举一反三排查整治不到位,非法洗砂行为打而不绝,当年9月第二轮中央督察转办信访件又有47件涉非法洗砂问题,本次督察进驻仅2天就在高新区、沂河新区、沂水县、郯城县发现7处非法洗砂点,现场粗放生产、管理混乱,并普遍存在私设自备井,违规改变临时用地用途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加强砂石行业监管,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加工行为。
三、完成情况
(一) (略) 洗砂场、临沂 (略) 洗砂场(2处)、沂水小北峪子村洗砂场、郯城 (略) 砂石加工场、临沂经开城投久泰 (略) 洗砂场、鲁中公路岚罗四标项目经理部水稳拌合站7处非法洗砂场已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
(二)坚持举一反三,加强砂石行业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加工行为, (略) 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全面排查砂石加工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企业列入台账,逐一整治销号,目前已完成119家砂石企业整治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综合管理办公室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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