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5月9日至6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都镇党委以及延伸的雪花村、黎明村开展了巡察;9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中都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镇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9类52个问题, 镇党委迅速部署,强化领导。10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反馈意见,深刻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思路和办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员,研究制定中都镇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由12个牵头部门、19个责任人分别负责具体整改工作。同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党委副书记,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为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整改。巡察问题整改期间,镇党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紧盯整改任务,统筹协调推进;镇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提醒各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措施全面见效;镇全体领导干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真抓真管,全力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的落实;全镇干部主动履职担当,坚决贯彻镇党委关于落实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对照整改责任清单,做到举一反三。
(三)强化标本兼治,提升整改实效。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注重长效管理,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9类5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1个,1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及进展情况
(一)在“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政治理论学。
(3)违规领取会议补助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巡察反映的违规领取会议补助已于2020年6月15日退回至镇财政代管资金专户,2022年10月13日,镇村干部大会上提醒各村(社区)按照《屏山县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规范发放会议补助,同时要求各村(社区)纪检委员加强对会议补助等经费报销资料的审核把关。
9.财务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1)未经审批列支大额资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2年11月14日,分别对财务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加强了干部职工尤其是财务人员财经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分管领导已向主要领导作了说明和反思,于2022年11月15日被县纪委书面诫勉。
(3)未下达资金计划实施招标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针对巡察反馈2020年中都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和2022年白魔芋种子保护基地项目方面问题,2022年10月26日镇纪委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2023年1月4日,镇党委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制定并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都镇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巩固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镇党委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过程中建立的各项制度,狠抓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坚持系统整改,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建设,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做实做细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1-*;电子邮箱:*@*q.com。
中共屏山县中都镇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