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主要道路人 (略) 生态提质改造项目
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市城区主要道路人 (略) 生态提质改造项目工程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针对各潜在投标人的提问,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出答疑回复,答疑回复内容如下:
1、请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九、资格审查信用资料中的(二)营业执照(全部内容)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全部内容)复印件、(四)企业资质证书(全部内容)复印件、(五)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全部内容)复印件,其“全部内容”是指什么,请明确。
答:其“全部内容”为完整体现投标人及相关人员资质,资格和有效性等信息的有效证件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城区主要道路人 (略) 生态提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的2资格要求中2.3、2.4: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
如图:
纸质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均未提及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如图:
请问:该项目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能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请明确。
答:请见2023年8月1日在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澄清补充公告。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3质量标准为: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担保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四章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的三、质量标准为:
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并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以及提供相应的设 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
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请问:投标文件中有关质量标准的内容是否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担保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为准。
答:此项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3质量标准为准。
本答疑公告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0-*。
招 标 人: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 (略) 岳阳楼区求索东路217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岳阳大道东森花园A栋302
联 系 人:佘女士
电 话:*
2023年 8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