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11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行政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 (略) 南区阿勒泰路33号地区生态环境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 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切木尔切克镇多尔根村以南6号建筑用砂矿 | (略) 227°方位,38千米处,行政区 (略) 切木尔切克镇管辖。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87°45"07.617",北纬:47°36"09.479",矿区东侧20千米处有G216国道通过,南侧5千米处有乡村公路通往181团,交通较为便利。本项目北侧、东侧及西侧均为空地,南侧200m处为农田。 | (略) 泰杰房地产 (略) | 新疆广 (略) | 主体工程(露天采矿场、工业广场)、储运工程(废石堆场、表土堆放场、矿山道路)、辅助工程(矿部生活区)、公用工程(供水、供电)及环保工程等。矿区范围内设置1个生产规模为10万m3/a,矿山服务年限3年的露天采矿场,开采标高542-533m;设计采场采用山坡-凹陷式露天开采方式。生活区、废石场、工业广场、表土堆放处均位于矿区占地范围内。矿区面积为0.01336km2。建设性质为新建。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2%。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开工前需按国家有关征占用草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剥离表土必须单独堆放,并妥善储存,慎防流失,而且不可与下层表土相混,待项目结束后用于生态恢复。因地制宜做好施工场地生态恢复工作,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控制占地范围,不得超采,车辆不得随意碾压道路周边植被,加强矿区内生态恢复及绿化工作。严格按照《 (略) 切木尔切克镇多尔根村以南6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进行土地复垦等措施,落实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 (二)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自然蒸发。运营期洗砂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拉 (略) 污水处理厂处置。严格按照分区防渗方案做好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油品泄露影响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现场围挡,施工物料遮盖防尘网,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要加强管理,装卸场所应采取经常洒水及清扫,对运输道路进行日常性维护,项目区道路加强洒水,减轻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扬尘。生产线位于全封闭车间内,筛分、破碎、洗砂、进料口采用半封闭设计,皮带机连廊采用钢结构半封闭设计,皮带机本体设防护罩。运营期挖掘机开采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车辆冲洗,道路采用碎石硬化并进行洒水抑尘,卸料时采用喷淋降尘;破碎机筛分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措施;原料堆场、成品堆场采用防风抑尘网+覆盖,定时洒水降尘;原料上料口采用三面围挡+洒水降尘,有效降低粉尘产生量;矿石输送带进行封闭处理,防治无组织粉尘逸散;滚筒筛位于全封闭设备间,在滚筒筛里设置有喷水管,在对砂砾石分离的同时,也对砂砾石进行冲洗;筛砂区周边设置防风抑尘网,并进行不定时洒水抑尘。通过采取各项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时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基础设置减振垫,尽量避免多台设备同时运转,并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施工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剥离表土及废石堆放在表土堆场,用苫布遮盖,用于工程结束后复垦及生态恢复,不外排。弃方用于场地平整,废建筑材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填埋场处置;废石拉运至废石场暂存,矿区闭矿后用于矿坑回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固体废物处理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评估及备案工作。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实施规范化管理。 |
(略) 天鑫建筑 (略) (略) 巴里巴盖乡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建设项目 | 项目 (略) (略) 巴里巴盖乡东北70°方向直线距离约19km,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N46°36"29.615",E87°57"59.185",矿山北侧、南侧、西侧、东侧500m范围内均为荒山,最近居民区为西北侧4.0km处的加依勒玛村。 | (略) 天鑫建筑 (略) | 乌鲁木齐润泽 (略) | 矿区面积54200.0m2,开采规模为年开采花岗岩矿3.0万m3/a,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场、工业场地、废石场及办公生活区等,同时配置挖掘机、破碎机、筛分机、装载机、自卸车等开采加工设备。建设性质为新建。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6.76.3%。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减少占地、因地制宜做好施工场地生态恢复工作,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控制开采活动地表扰动面积、严禁乱采乱挖植被、加强矿区内生态恢复及绿化工作。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土地复垦等措施,落实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 (二)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及生产废水经设置的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排放,定期检查沉淀池的防渗效果;施工期生活污水设临时性防渗化粪池,污物定期清理;运营期生活污经化粪池收集后, (略) 政吸污车定期清运至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排水及废(污)水处理设施经常检查维护,防止废(污)水“跑冒滴漏”及非正常工况下排放而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加强管理,加强对废(污)水的综合利用,对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做到及时处置,杜绝乱堆乱放加强对土壤环境保护意识,控制人员活动范围,运输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对防渗池、沉淀池、危废暂存间等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施工现场洒水抑尘;运送土方、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不得冒装,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对堆放的建筑垃圾、材料等表面进行适当洒水抑尘,防止因开挖和建筑垃圾、材料堆放、表面干燥引起扬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作业。运营期筛分工段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设置喷雾洒水设施、道路硬化、运输车辆篷布遮盖、洒水降尘、产品堆场、废石场采取洒水抑尘、防砂网覆盖等措施。通过采取各项措施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尽量避免多台设备同时运转、低噪声工艺、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厂界处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矿区设置临时弃土场,地表剥离土单独堆存用于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生态修复;建筑垃圾中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等及时回收利用或作销售处理,不能回 (略) 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严禁随意丢弃;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废石及除尘器收集粉尘堆放于废石场,用于矿坑回填。矿山开采过程中采用边开采边回填方式,服务期满后,废石场的废石全部回填采坑;生活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委托乡镇生活垃圾清运设施定期清运;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评估及备案工作。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实施规范化管理。 |
(略) 阿拉哈克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 (略) 阿拉哈克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 (略) 阿拉哈克镇人民政府 | 新疆德 (略) | (略) 阿拉哈克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略) 阿拉哈克镇(位于400县道东侧2.0km处,距离镇区8.5km处),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87°33′44.077″,N47°47′41.888″,项目区四周均为天然牧草地。建设性质为新建。 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包括填埋库区、防渗工程、导气导液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监控系统、雨污分流系统、封场覆盖系统等;配套工程包括进场道路、环场道路;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供暖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及绿化等。 该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15t/d,填埋场总库容7.65m3,实际有效库容为6.12万m3,设计使用年限10年。项目占地面积为21185m2,填埋区占地面积10000m2,总投资1045万元,环保投资 46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4.21% |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垃圾渗滤液经导排系统导入渗滤液收集池,经渗滤液处理系统(两级碟管式反渗透(DTRO)工艺)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或抑尘,须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限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由吸污车拉至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填埋场区四周加强绿化,设置2台炮雾机洒水降尘,垃圾填埋作业区、进场公路和场区道路等地段实施定期洒水,进场道路硬化,堆土场扬尘洒水抑尘及防尘网遮盖;项目填埋区共设12个导气石笼,填埋气体经导气石笼收集后外排,并使用移动式喷雾除臭装置喷射除臭剂,渗滤液收集池和浓缩液储存池加盖密闭,渗滤液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全程采用密闭管线输送,厂界废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音等措施降噪,运输车辆采取限制超载、定期保养车辆、场区禁按喇叭等措施,项目区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填埋库区进行填埋处置。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监控措施,对渗滤液收集、处理、排放管道等进行严格检查,防止“跑、冒、滴、漏”现象。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