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部分报废资产
挂牌日期: ***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 ***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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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略) 部分报废资产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略) 在地区 | (略) 区 |
挂牌价格 | 6.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 (略) 成交价款(已经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成 (略) 分)及交易服务费至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交易,受让方已付交易保证金将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 (略) 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金,转 (略) 处置标的资产。 3、受让方应于《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及《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交易凭证 (略) 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作,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后 (略) 有权及风险转移至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及其他责任。 4、受让方应于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 * 个工 (略) 资产清运完毕。 * 方未按 * 方要求清运完毕的, * 方有权将标的资 (略) (略) 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 * 方承担。 5、 (略) 拆除、运输标的资产,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 * 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 (略) 赔偿责任。标的资产拆除、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不得破坏存放地墙体、路面和周围设备设施。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 (略) 平地净。 6、本项目受让 (略) 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成交金额的5%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