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略) 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公开考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 (略) 2023年公开考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体检结果
(略) 2023年公开考聘社区专职者体检人员16人,实际参加体检16人,其中体检合格14人、不合格1人、孕期1人(待孕期结束后进行补检,补检事宜不再另行公告)。具体体检结果详见附件1。
二、递补
根据《公告》“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的规定,有1名考生为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递补体检的时间和集合地点
递补体检人员于2024年2月7日进行体检。请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于早上8:30前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笔试准 (略) 民政局226会议室报到, (略) 体检。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或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两天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岗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之日起3 (略) 民政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负责,复检相关事宜不再进行公告。
(略) 民政局:0826-*
附件:1. (略) 2023年公开考聘社区专职者体检结果
2. (略) 2023年公开考聘社区专职者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略) 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