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陇田镇华林村猪场溪砌筑石篱工程及桥梁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2024-11-11
一、招标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潮南区陇田镇华林村猪场溪砌筑石篱工程及桥梁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00-N(略)8P-(略)-(略)-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元)
1,(略)
投标保证金(元)
(略)
招标项目类型
市政工程
招标类型
施工
招标工期(自然日)
180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村集体自筹
评标方法
其他方式
评标方法说明
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招标方名称
(略) (略) 陇田镇华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招标方信用代码
N(略)8P
二、时间安排
报名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1-20 23:59:5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02 23:59:59
开标时间
2024-12-03 14:30:00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陇田镇华林村猪场溪 2、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猪场溪北侧驳岸清理杂草灌木,面积2095平方米;砌筑2.9米高石篱挡土墙524米;拆除临时桥,新建7*4.2米桥涵;猪场溪清淤0.5m,面积2911平方米(详见招标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内容)。工程预算审核造价(略).6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略).36元)。 3、项目建设质量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 4、有意投标者可自行到项目地点作实地查看或联系招标方商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已列入警示名单的意向人报名;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已列入警示名单的意向人报名;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其他要求:(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保证金说明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交易公告的要求,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专用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账。
未中标的投标人,交易保证金将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由交易服务管理机构提交退款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退回。
中标的投标人,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审核通过后,由交易服务管理机构提交退款申请,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退回。
未中标的投标人,交易保证金将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由交易服务管理机构提交退款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退回。
中标的投标人,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审核通过后,由交易服务管理机构提交退款申请,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退回。
1、每个项目对应唯一的交易保证金银行账号,如投标人出现错缴或漏缴等情况,则视为不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渠道进行转账, (略) 银APP、网上银行等(请勿通过现金存款或微信、支付宝及其他第三方渠道转账,否则因银行系统无法识别账户信息,将会导致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且无法通过线上正常退款,由此产生的线下退款银行手续费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3、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投标人 (略) 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转账。
4、投标人必须使用本人的银行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否则因银行系统无法匹配账户信息,将会导致竞投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5、逾期未缴纳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保证金未在报名结束前到账,均无投标资格。
六、投标注意事项
1、阅读招标公告内容并审查自身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未注册用户请先登录“ 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大厅”网站进行用户注册(完成注册的用户可直接登录);
3、按 (略) 上报名,并按照报名流程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报名成功后,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5、根据招标文件拟定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交易服务管理机构;
6、参与线下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7、严禁围标、串标、弃标行为,严禁以威胁手段向其他投标人收受不当利益,严禁交易成功后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不按时付款及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交易行
为。经查实投标人有前述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部门或单位追究行为人相应
法律责任。另外,行为人 (略) 再参加竞投时因前述不良行为记录产生的可能影响其交易资格的不利后果。
为。经查实投标人有前述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部门或单位追究行为人相应
法律责任。另外,行为人 (略) 再参加竞投时因前述不良行为记录产生的可能影响其交易资格的不利后果。
七、其他说明
1、以便使投标人了解本项目施工现场、 (略) 等情况,请各潜在投标人的拟派建造师必须持身份证原件、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校验)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各自进行现场踏勘,并向招标人换取现场踏勘证明书。 2、获取项目招标文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 (略) (略) 汕头分公司(详细地址: (略) (略) 文光 (略) 城利商店对面楼上401;联系电话:(略))领取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A4纸格式,一式三份,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⑥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⑦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书复印件;⑧在广东省农村产权 (略) 报名成功凭证、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⑨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1.若投标申请人递交的上述资料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投标申请人不具备本招标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2.当报名人数不足3家时将重新招标;当报名人数为3家或以上的,所有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领取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各投标申请人按获取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投本项目。 4、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时间: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并参加开标,地址: (略) (略) 陇田镇 (略) 陇田镇人民政府二楼三资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方信息
名称:
(略) (略) 陇田镇华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
(略) (略) (略) (略) 陇田镇华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
谢世亮
联系电话:
(略)
2、交易服务管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陇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陇田镇 (略) 陇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郑少武
联系电话:
0754-(略)
3、交易监督管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峡山街道洋汾林村委会二楼
联系电话:
0754-(略)
4、平台服务电话
联系电话:
020-(略)
(略) (略) (略)
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