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2024年需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以上。经过公开申报、各片区推荐、材料审核、现场考查等环节,遴选了2家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主体承担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分别为:平潭县岚兴家庭农场、平潭鸿盛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5月6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属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反馈电话:0591-*
反馈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处(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20层2031室)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