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溪县沙城铁矿年产10万吨铁精粉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本溪县沙城铁矿年产10万吨铁精粉生产线项目
联系单位:本溪县沙城铁矿
建设地点: (略)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城镇徐堡村
联 系 人:陈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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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盖公章。
附件1:本溪县沙城铁矿年产10万吨铁精粉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附件2:本溪县沙城铁矿年产10万吨铁精粉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