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行政审批股)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太谷区殡仪馆迁建工程项目 | 太谷区侯城乡浒泊村(龙门自然村)以西620m处 | (略) 太谷区民政局 | 山西 (略) | 项目总用地面积30000m2,总建筑面积6990m2;规划建设殡仪馆综合楼、火化车间、室外焚烧炉、车库、公共厕所、连廊等;同时建设附属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道路、绿化工程、供水、供电、排水、暖通、通信等项目)。太谷区殡仪馆火化间服务能力稳定在年火化遗体2400具左右。总投资6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 |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指定地点集中填埋。 (二)营运期 1. 项目不包括公墓建设。 2.火化机、焚烧炉采用0#轻质柴油,配套急冷装置+半干法脱硫+旋风离心器+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 3.采用全过程封闭式的污水处理工艺,有效抑制了污水恶臭向外环境的散发。 以项目边界为执行边界,向外设置 500m 的卫生防护距离。 4.该项目不设置食宿,冬季生产区不采暖,生活区使用多联机空调机组采暖,不得新建排污采暖设施。 5.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遗体处置清洗、消毒废水,专用殡仪车辆清洗、消毒废水,员工及治丧人员生活污水共同经化粪池+一体化地埋污水处理设备(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后场内回用于绿化、道路及硬化区抑尘;确保全厂废水不外排。烟气急冷装置循环冷却用水,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6.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焚烧飞灰、废脱硫粉、废活性炭,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等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骨灰整理粉尘、灰渣、污泥采用消石灰干化后与生活垃 (略) 政指定的地点外协处理。 7.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8.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