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多智 (略) 软件》外协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多智 (略) 软件
二、经费预算:*元
三、公示时限:自公示发出之日起15日
四、项目概况:
外协项目“多智 (略) 软件” 主要用于支撑项目研 (略) 态势实时显示和无人集群智能决策控制等。该平台软件由虚拟环境构建子系统、无人集群显示控制子系统、无人集群智能决策子系统和信息接引子系统四部分构成,外协单位负责软件整体框架设计及相应模块功能实现,软件研制周期为4个月。
本次采购的物资初步技术指标如下:
1. 功能指标
1.1虚拟环境构建子系统功能指标
1.1. (略) 环境仿真模型功能指标要求
(1)三维可视化功能: (略) 道路和楼宇仿真模型的三维可视化显示;
(2)碰撞检测功能: (略) 道路和楼宇仿真模型的碰撞检测机制。
1.1. (略) 仿真模型功能指标要求
(1)三维可视化功能: (略) 仿真模型的三维可视化显示;
(2)运动学功能:实现对无人机和无人车仿真模型进行运动学建模;
(3)碰撞检测功能:实现无人机仿真模型和无人车仿真模型的碰撞检测机制,能够模拟无人机机间碰撞坠毁、无人机碰撞楼宇损毁、无人车碰撞楼宇无法前进等碰撞效果。
1.1.3电磁感知干扰载荷仿真模型功能指标要求
(1)电磁感知干扰功能:在适配项目组开发的电磁功能模型的基础上,实现模拟真实电磁感知干扰载荷在工作频率、感知模式、干扰模式、功率大小等不同电磁功能参数设置下对电磁目标的感知干扰行为;
(2)电磁感知干扰行为可视化功能:实现利用颜色变化、图注等方式,实现电磁载荷仿真模型的电磁感知和电磁干扰行为可视化显示。
1.1.4电磁目标仿真模型组件功能指标要求
(1)三维可视化功能:实现电磁目标仿真模型的三维可视化显示,能够利用颜色变化、图注等方式表征电磁目标的电磁行为变化;
(2)电磁通信功能:能够在适配项目组开发的电磁功能模型的基础上,模拟电磁目标之间的电磁通信行为。
1.2无人集群显示控制子系统功能指标
1.2.1虚拟仿真引擎组件功能指标要求
(1)模型加载功能:实现根据预设的虚拟场景按需加载仿真模型并提供三维图形化渲染。
(2)模型时间驱动功能:能够驱动仿真模型基于离散化的时间基准进行状态参数更新;
(3)过程数据存储功能:支持过程数据存储,包括仿真模型的运动学功能和电磁功能的状态参数;
(4)过程数据回放功能:支持以不同速率进行过程数据回放。
1.2.2态势显示组件功能指标要求
(1)场景显示功能:为虚拟仿真引擎 (略) 环境、 (略) 、电磁感知干扰载荷感知干扰行为、电磁目标仿真模型提供界面显示;
(2)综合显示功能:能够显示无人机/无人车仿真模型、电磁感知干扰载荷仿真模型的状态参数,以及显示电磁感知干扰载荷仿真模型对电磁目标仿真模型的感知/干扰效果。
1.2.3外部控制组件功能指标要求
(1)本地控制功能:能够基于态势显示组件的显示界面,利用鼠标、键盘等外设对无人机/无人车仿真模型、电磁感知干扰载荷仿真模型进行行为规划,在符合动力学功能和电磁功能规则的前提下更改模型状态参数。
(2)上级信号控制功能:能够为接受外部系统控制提供基于信号的控制方式。
1.3无人集群智能决策子系统功能指标
1.3.1智能决策训练引擎功能指标要求
(1)模型加载功能:能够根据预设的虚拟场景按需加载仿真模型;
(2)模型信号驱动功能:能够驱动仿真模型基于决策信号进行状态参数更新;
(3)过程数据存储功能:实现仿真模型在决策信号驱动下运行产生的过程数据存储,包括仿真模型的运动学功能和电磁功能的状态参数等,并能够支持对过程数据存储格式自定义。
1.3.2智能决策组件功能指标要求
(1)算法加载功能:实现从智能决策算法库中加载智能决策算法;
(2)算法决策功能:实现利用所加载算法,根据仿真模型状态参数生成智能决策信号。
1.3.3智能决策算法库功能指标要求
(1)算法管理功能:实现用户自定义添加、删除智能决策算法,算法库中提供预设算法。
1.4信息接引子系统功能指标
1.4.1数据传输组件功能指标要求
(1)状态参数同步功能:实现将实际无人机/ (略) 、电磁感知干扰载荷状态参数同步到虚拟仿真引擎中的仿真模型;
(2)信号传递功能:实现将控制信号处理组件融合产生的信号传递给实际无人机/ (略) 及其电磁感知干扰载荷。
1.4.2信号处理组件功能指标要求
(1)信号融合功能:将外部控制信号和智能决策信号按照预设优先级进行融合,形成统一输出结果;
(2)信号更新功能:实现新的融合信号替换旧的融合信号。
2. 性能指标
2.1虚拟环境构建子系统性能指标
(1) (略) 仿真模型至少包括无人机和无人车两类;
(2) (略) 运动学建模能够模拟运动过程中的三维位置、三维速度、三维加速度等不少于9维的状态信息,并支持最大运动距离、最大速度、最大加速度设置;
(3)电磁感知和电磁干扰行为可视化显示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频率、感知模式、干扰模式、功率大小以及对目标的感知、干扰效果等方面;
(4)电磁目标仿真模型至少包括手机、电台、对讲机、遥控器等4类仿真模型;
(5)电磁通信行为的状态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频率、调制方式、功率大小。
2.2无人集群显示控制子系统性能指标
(1)模型加载初次虚拟场景加载时间小于10s;
(2)无人机/无人车仿真模型显示至少包括位置信息、速度信息、加速度信息、电池信息等状态参数;
(3)电磁感知干扰载荷仿真模型显示至少包括工作频率、感知模式、干扰模式、功率大小等状态参数;
(4)本地控制功能能够更改的模型状态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无人车仿真模型状态的位置信息、速度信息、加速度,电磁感知干扰载荷仿真模型的工作频率、感知模式、干扰模式、功率大小等;
(5)上级信号控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无人车仿真模型的位置信息、速度信息、加速度,电磁感知干扰载荷仿真模型的工作频率、感知模式、干扰模式、功率大小等状态参数。
2.3无人集群智能决策子系统性能指标
(1)智能决策算法需要采用python语言实现,如果算法采用c++语言实现,需要提供python调用接口。
2.4信息接引子系统性能指标
(1)状态参数同步间隔时间不超过1s,同步时延不超过100ms;
(2)信号融合处理及传递时间不超过100ms。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六、商务要求
(一)提交产品
提交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技术文档。其中,软件为多智 (略) 软件,包括虚拟环境构建子系统、无人集群显示控制子系统、无人集群智能决策子系统、信息接引子系统四个子系统,共计12项软件功能组件,如表1所示;技术文档包括设计说明、开发计划、测试说明、测试报告、用户手册、验收测试大纲,共计6项技术文件,如表2所示。
表1 软件交付物
序号 | 成果名称 | 成果形式 | 数量 | ||
多智 (略) 软件 | 虚拟环境构建子系统 | 城市环境仿真模型 | 软件 | 1项 | |
(略) 仿真模型 | 软件 | 1项 | |||
电磁感知干扰载荷仿真模型 | 软件 | 1项 | |||
电磁目标仿真模型 | 软件 | 1项 | |||
无人集群显示控制子系统 | 虚拟仿真引擎 | 软件 | 1项 | ||
态势显示组件 | 软件 | 1项 | |||
外部控制组件 | 软件 | 1项 | |||
无人集群智能决策子系统 | 智能决策训练引擎 | 软件 | 1项 | ||
智能决策组件 | 软件 | 1项 | |||
智能决策算法库 | 软件 | 1项 | |||
信息接引子系统 | 数据传输组件 | 软件 | 1项 | ||
信号处理组件 | 软件 | 1项 |
表2 技术文档交付物
序号 | 成果名称 | 成果形式 | 数量 |
多智 (略) 软件设计说明 | 技术文件 | 1份 | |
多智 (略) 软件开发计划 | 技术文件 | 1份 | |
多智 (略) 软件测试说明 | 技术文件 | 1份 | |
多智 (略) 软件测试报告 | 技术文件 | 1份 | |
多智 (略) 软件用户手册 | 技术文件 | 1份 | |
多智 (略) 软件验收测试大纲 | 技术文件 | 1份 |
(二)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在4个月内完成系统研制、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 (略) 。
3.交货方式:在采购方指定地点完成系统技术指标测试验收后交付。
(三)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2.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售后服务做到12小时内快速响应,48小时内到达维修点。
3.质保期内,供应商免费提供软件使用维护和服务保障,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软件免费技术升级服务。
4.质保期外,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经费,由采购方与供应商共同商定,协商的价格不高于供应商向任何第三方就同类产品提供技术服务所收取的合理费用。
5.供应商在完成交货,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需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展技术培训。
(三)保密和知识产权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2.供应商在系统安装调试和维护过程中严格遵守采购方相关规定。
3.项目研发及升级过程中产生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
4.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申请的知识产权出售或转让给第三方。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完成合同签订后采购方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产品无明显质量问题的,质保期满后无息一次性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五)限价要求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含税)
(六)验收方式
采购方组织成立验收小组,依据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采取汇报演示、现场测试开展验收。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健,0551-*,*
采购监督:赵助理,0551-*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