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海关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株洲海关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三、采购控制价:人民币(略)元(服务期限:2年)
四、响应供应商资质: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六、售后要求:
企业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体系,能保障响应要求。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符合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2.供应商联系人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微信或电子邮箱等);
3.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下午17:0 (略) (略) (略) 9号株洲海关领取采购文件。
本采购项目不收取报名费、购买采购文件等相关费用。
(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采购会议召开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午9:00;
2.召开采购会议的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午9:30;
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略) (略) 9号株洲海关3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我单位将拒绝接受。
八、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应涵盖的内容
1.符合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2.符合本项目的报价、服务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其他相关材料。
(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在证明材料中逐页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须双面打印、编制目录、标注页码、字迹清晰、要素齐全,并加盖骑缝章装订密封,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九、采购结果公示
采购结果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株洲海关
地 址: (略) (略) (略) 9号
联系人:魏欣语
电 话:0731-(略),0731-(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