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 (略) 法制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市统计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重点,狠抓责任落实,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完善统计法治工作机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统计工作职能
(一)强化统计法律法规的学总书记指示批示和统计造假专项治理 (略) 、 (略) 领导的批示要求进行了专题学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深化学总书记指示批示和统计造假专项治理 (略) 、 (略) 领导的批示要求。
三是举办“统计大讲堂”。3月24日,“统计大讲堂”开课。讲堂采用“授课演练、提问抢答、解惑交流”的方式,向大家讲解了统计知识,不断提高统计干部“能思、能写、能说、能算、能干”五种能力,实现全员能力素质大提升。
四是全面推进统计法进党校。5月5日,市统计局为2023年科级干部培训班和青年干部培训班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专题讲座。 (略) 坚持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宣传。通过进党校活动,持续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不断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五是开展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9月份,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开展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现场宣传活动。12月份, (略) 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通过看青州客户端面向社会进行同步网络直播,取得良好效果。
六是以查代训,深化普法宣传。在“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数据核查过程中,通过以查代训,向统计调查检查对象阐述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统计报表的规范要求等,深入宣传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公信力
强化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扎实完成好个各项统计报表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制度标准要求,严禁代填代报,强化数据来源规范化、合法化,提高数据的科学性;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定期与税务、发改、工信等部门沟通,提高统计数据的匹配性;强化数据审核评估,确保各项指标数据变化符合逻辑,提高统计数据的精准性, (略) 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一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按照《 (略) 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青统字〔2023〕11号)要求,从报表库中随机抽取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略) 场监管局、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23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企业56家,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持续认真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按照《 (略) 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青统字〔2023〕3号)和《关于转发< (略) 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青统字〔2023〕4号)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抓好自查自纠、集中统计执法等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数出有据。强化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全面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
三是组织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4月份,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清理纠正工作,全面清理纠正把统计部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责任单位、未经审批开展统计调查、干预企业独立填报、泄露单个企业数据等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按照“谁发布谁纠正”的原则,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并实行动态监管,发现一个,清理一个,坚决清理与统计法精神不相符的文件,坚决纠正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有关做法。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负责人制度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有关要求,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 (略) 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具体 (略) 统计系统依法行政的组织实施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局长是第一责任人, (略) 统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相关人员各司其职, (略) 统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三、贯彻落实统计法及各项统计规章制度
坚决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依据《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工作,加快法治统计建设,确保不发生行政执法违法行为。严格统计执法程序,按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 (略) 统计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统计执法工作的管理,明确统计执法权限,加强统计执法证、行政执法证的管理,做到持证执法,确保统计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保证统计执法主体、对象和执法依据正确;保证执法决定依据事实清楚,证据合法、确凿,内容合法。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统计基层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力量有待强化,统计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广泛。宣传的手段和方式还不够新颖,在实效性和生动性上都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下年度工作打算
(一)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开展业务“大宣讲”、统计“大调研”、企业“大走访”,对相关统计业务基础知识、联网直报业务知识、统计台账、统计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进行再培训、再深化,严格按照高规格数据质量核查要求,高标准指导镇街、企业、项目等进一步规范完善统计基础档案和数据支撑材料,并高频度、不定期对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抓住“关键少数”“关键人群”“关键节点”,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把普法宣传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类统计业务工作布置会、调查培训、现场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机会,通过专题讲法、会前讲法、以案释法、以查代训等方式,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逐步达到社会了解统计,认可统计、支持统计工作的目的。
(略) 统计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