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略) 办法》等规定,受 (略) 委托, (略) 第 * 高级 (略) 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MSZC * -C3- * )采用国内竞争性磋商 (略) 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磋商, (略) 如下: *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第 * 高级 (略) 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MSZC * -C3- * 3-WDMN *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略) 第 * 高级 (略) 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为准。 *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 万元,具体采购预算明细详见采购预算明细表。 采购预算明细表
*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政府采购活动。除单 * 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的磋商。 *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 (略) 、 (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 * 号)、《 (略) 采购促进 (略) 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 * ] * 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 ] * 号)、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 号)。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由潜 (略) 在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 ) (略) 下载采购文件。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 * 日下午 * 时 * 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 (略) 理)。 2、递交地点: (略) 公 (略) ( (略) 镇威马大道马山 (略) * 楼开标厅(具体详见 * 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3、注意事项: 1、根据《 (略) 市机 (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全市 (略) 交易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应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 (略) (略) ( (略) 市仙葫大道西 * 号B区2号楼),收件人: * 梅珍;电话: *** ; 2、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 (略) 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 (略) 寄送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有效的电子邮箱的纸质表格(格式详见本文件附件①)。(3)所有供应商无特殊情况均不 (略) 开标及磋商活动,同时取消采购文 (略) 开 (略) 有内容及要求。 3、本项目不需要供 (略) 磋商。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需要 (略) 磋商的(包括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补正以及最终报价(格式详见本文件附件②)等),磋商小组将通过电话及邮件 (略) 有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导致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取得联系的,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以及最终报价的,所有后果均 (略) 承担。 * 、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 * 日下午 * 时 * 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 (略) 通知。 2、磋商地点: (略) 公 (略) ( (略) 镇威马大道马山 (略) * 楼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镇银峰大道 * 号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市仙葫大道西 * 号B区2号楼 项目联系人: * 梅珍; 电话: *** ;传真: *** 3、 (略) 门: (略) 政府采 (略) 电话: *** ;地址: (略) 镇 (略) 大道 * 号 *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 (略) (http:/ *** )、 (略) 壮族自治 (略) (http:/ *** )、 (略) (略) (http:/ *** )、 (略) 市公 (略) 网(https:/ *** ) (略) (略)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