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60 万吨 / 年己内酰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 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 (略) 办法》,现将 (略) 6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简本公示如下: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 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 (略) 。
(2) 报告书简本获得方式
(3) 公示期限:2016年1月 7 日~2016年1月 20 日。
2.联系方式
(1)建设 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区石门澳工业集中区 邮 编: ***
咨询及 联系人: 任先生 联系电话: ***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略) 省环 (略) (评价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2202号)
联系地址: (略) 市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夏 工 Email: * q.com
联系电话: *** 传真: ***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周边相关利益者。
(2)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4.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 通过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 项目 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我司还将以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征询公众意见。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 (略)
201 6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