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安吉智行建材有限公司一批废旧机械设备资产残值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线下服务机构名称: (略)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2.挂牌公告期(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共延长1个周期。 4.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5.该项 (略) (略) 安吉县孝丰镇统溪村(原安 (略) )厂区内,标的物的规格型号、品质、数量以现场看样为准,意向方在报名前必须现场踏勘,一旦转让成交,涉及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等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挂牌期间由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刘先生(*);杨女士(*)。 7.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 (略) 安吉县孝丰镇统溪村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A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1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40.39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8万元(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税率为3%,转让完成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本项目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交易合同》(样稿)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5.受让方必须在其被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5万元拆除安全履约保证金(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安吉孝丰支行,账号:*0399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如受让方逾期或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违约无法履行合同的,受让方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因受让方违约行为产生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均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减,扣减后如履约保证金不足原数额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补足,受让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补足至原数额。 6.标的交割及拆除特别注意事项: (1)关于转让标的,标的项目和数量按《标的清单》移交,具体实物数量及部分标的拆除范围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方不负责提供标的原购置凭证、说明书等原始资料。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2)受让方必须按转让方要求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的拆卸、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拆卸、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在拆运过程中不能影响所在单位的正常秩序,不能损坏建(构)筑物、场地及非转让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地应在装运结束时同时清理完毕。 (3)受让方应对拆卸、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5)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拆运交接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交割完成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逾期一天扣除保证金500元/天。 (7)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将本项目所涉及必须外运的机械设备完成全部外运工作,包括无价值或对受让方产生费用负担的部分,该部分外运所产生的费用已在转让总成交价款中体现,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发现受让方有乱倒偷倒、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一经查实,除相关部门罚款外,另行按10000元/次的标准处以罚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并勒令限时清除。 (8)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全部拆卸、运输及现场清理平整工作。受让方处置标的物时必须遵守环保、安监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处置时涉及有资质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因受让方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处置的,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8.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展示地点 (略) (略) 安吉县孝丰镇统溪村(原安 (略) )厂区内 联系人姓名 刘先生 联系人电话 * - 标的信息
其他 安吉智行建材有限公司一批废旧机械设备资产残值,位于安吉县孝丰镇统溪村(原安 (略) )厂区内,电机、行车、真空泵、污水处理设备和水泵等共147项机械设备,具体以清单为参考,清单以外部分设备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标的物的规格型号、品质、数量以现场实物看样为准。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0.1标的清单.pdf 材料附件 - 图片浏览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邵先生 电话 0572-*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吴兴区湖东街道苕溪东路1518号 网址 合作机构 名称 (略)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杨女士 固定电话 -- 手机 * 转让方 联系人 杨卫东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