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 (略) 公车租赁)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中 (略) 公车租赁 | (车辆要求: 1、公务用车车型:七座商务车1辆:包括但不限于别克GL8 2023款ES#尊和悦版或大众威然等同类型、级别车辆。排量:3.0T以下;厂商指导价(不含车辆购置税)35-#,不配随车司机。 项目质量要求、标准与责任: 1.出租方提供所有权没有任何争议并经承租方验收合格车辆,车辆安全行驶的各种证件齐全、有效,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行驶证、购置附加费证、车船使用税证、车辆全额保险凭证,交齐车辆租用期内安全行驶所发生的各项规定的费用、如税费、保险、车船使用税、各类证件的更换及年审等。 2.出租方对车辆的技术操作、因车辆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年检负责,提供的车辆、设备、仪器等均符合国家和承租方有关的健康安全环保标准,并具备足够的安全技术要求,服务车辆必须配置确保安全的必备设备和仪器,包括但不限于三点式安全带、安全气囊等,保证为承租方所租车辆每个座位配备合格的安全带。 3、车辆正常使用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油费、洗车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出租方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7日内无法解决,需提供备用车辆供#方使用。 5、车辆常规维护保养、保险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1)车辆保养按照车辆品牌的官方标准进行; (2)保险期限应包含租赁期限全过程;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元以上)、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与乘客保额#元人民币×5人)、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不计免赔率险等。 6、车辆发生故障、零件更换等情况时,出租方负责安排相关维修事宜并提供备用车辆。 7、签订合同后15日内出租方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租期从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当天算起。 8、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供发票及车辆行驶所需证件。 出租方管理须遵循《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合同有效期3年,1+1+1年。 | (2025年1月) | 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1.必须有相关汽车租赁资质,具有合法资格的车辆租赁经营实体,有长期供应招标人所需车辆租赁能力的服务商。 2.投标人所供出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月8日)至(2024年10月2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 (略)
2025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