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只金属软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
通讯地址: (略) 袁州区袁州大厦7楼袁州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只金属软管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袁州区三阳镇石岭布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新建工程。位于 (略) 袁州区三阳镇石岭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3′19.589″;北纬27°54′14.762″),项目占地面积约9180m2。项目以铝片、白可*涂料、油墨、盖帽等原辅料,形成年产*只金属软管的生产规模。项目通过购买土地(9180m2,含一栋办公楼和空置车间)进行建设,依托现有生产车间(986.03m2,1F)等主体工程;依托现有办公楼等辅助工程,依托成品仓、原料仓等贮运工程;新建给排水、供电系统等公用工程;新建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固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底色、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冲管时产生的金属粉尘。 项目粉尘通过室内沉降、定期清扫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非*烷总烃0.128t/a,无组织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非*烷总烃0.029t/a、颗粒物0.024t/a。 项目有组织污染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标准限值;无组织污染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项目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12.571t/a、铝屑0.2151t/a等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桶0.2t/a、废机油0.5t/a、废机油桶0.03t/a、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0.1t/a、废活性炭0.577t/a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2.7t/a。 废边角料和铝屑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和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库应该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减振、隔声、降噪、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应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最大程度防范事故情况造成的风险危害。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降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项目设置以生产车间边界外延50m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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