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略) 征告字〔2024〕17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石各庄镇石北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 (略) (略) 关于调整中电建石各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略) (略) 中电建石各1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津武审批投资〔2024〕23号),用 (略) 中电建石各15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镇位 (略) 石各庄镇石北村(东至石各庄镇石北村,南至石各庄镇石北村,西至石各庄镇石北村,北至石各庄镇石北村)的土地,面积约0.1624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12月2日起,由石各庄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 (略) (略) 、 (略)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7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 (略) (略) 12号(市 (略) (略)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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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