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岷县铭宇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竣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岷县铭宇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岷县岷阳镇长虹村
三、环评批复:定环岷发〔2022〕212号( (略) 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2022年9月5日)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治理:本项目运营期三个水泥筒仓和1个粉煤灰仓,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4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个排气筒分别排放;
2、废水治理: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 (略) (略) ;
3、噪声治理:安装基础减震;
4、固体废物: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岷县铭 (略)
联系人:胡超杰联系电话:*
2022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