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福泉公路管理段桥梁伸缩缝水毁恢复工程施工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略) 福泉公路管理段桥梁伸缩缝水毁恢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采购计划,采 (略) 福泉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代理为北京华通 (略) ,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贵州省福泉公路管理段桥梁伸缩缝水毁恢复工程施工
2.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其缺陷责任修复。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4采购标的:采购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2.5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养护*级及以上资质。
3.1.3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2022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3.1.4 拟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满足如下条件:
项目经理:持有公路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或最终变更注册后的服务单位应与供应商一致)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项目总工: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3.1.5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交通运 (略) 交通运 (略) 公路局取消投标资格或禁 (略) (略) 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本项目磋商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1.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3.1.7 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为 C 级及以上。供应商的信用等级认定条件按照《 (略) 公路局关 (略) (略) 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 (略) 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的规定执行,本次采购的专业信用评价为“养护工程”专业(以下称为“投标专业信用评价”)(注:在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信用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信用评价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供应商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委)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 (略) 交通主管部门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供应商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各层级均以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
(1) (略) 公路局 (略) 最新 (略) 干 (略) 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该信用评价结果视为“养护工程”专业);
(2) (略) 公路局 (略) 最新 (略) 干线公路建设领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3)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最新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4)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5)供应商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布的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6)无上述机构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a.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综合评价A级对待;
b.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c.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d.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须符合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供应商应于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07月24日,每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领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等一套资料至采购代理北京华通 (略) (地址: (略) 南明区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10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 @qq.com邮箱;
4.2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一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8日10时30分,响应文件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至招标代理北京华通 (略) (地址: (略) 南明区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1楼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福泉公路管理段
地 址: (略) 黔南布依族苗族 (略) 金山办事处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北京华通 (略)
地 址: (略) 南明区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1楼2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