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高 (略) 改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7月6日,温州高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温州高 (略) 改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高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钮扣饰品生产的企业。企业于 2010 年 9 (略) 环境保护设 (略) 编制了《永嘉县高 (略) 年产 600 吨树脂钮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永嘉县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永环建[2011]17 号),2012 年通过“三同时”验收(永环验[2012]017号),2015年通过永嘉县钮扣企业整治提升验收;2017年7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温州高 (略) 新增生物质锅炉改建项目》,并通过永嘉县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永环建[2017]186 号);于2018年4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温州高 (略) 树脂钮扣煮染工艺扩建项目》,并通过永嘉县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永环建[2018]268 号),2019 年 3 月通过树脂钮扣煮染工艺扩建项目和新增生物质锅炉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
(略) 场需求,淘汰生物质锅炉,增加超声波清洗机、蒸汽发生器等生产设备并调整产品方案,目前供热由永嘉县天宏热力印染厂集中供热,待天然气管道接通后部分供热采用蒸汽发生器进行供热。租赁永嘉县桥头镇石马岙村民委员会标准厂房进行钮扣饰品生产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由年产 600 吨树脂钮扣提升至年产 600 吨树脂钮扣、3 吨果核钮扣和 30 吨牛角钮扣;
故于2022年12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温州高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2月28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永建〔2022〕381号),2022年12月底开工建设,2023年1月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现由于蒸汽发生器暂未建设,本次做分期验收;全厂员工人数为70人(本次项目采用内部调剂),厂区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比20%。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温州高 (略) 改扩建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蒸汽发生器暂未建设,本次做分期验收;环评设计制扣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不低于20m的高空排放,实际制扣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两根4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超声波清洗废水。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经厂区内已建物化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并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放菇溪。
(二)废气
本制扣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两根4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制扣粉尘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置;边角料、制扣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高 (略) 废水标准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总有机碳、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总磷、苯*烯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高 (略) 改扩建项目制扣废气净化后排气筒1#(南侧)、制扣废气净化后排气筒2#(北侧)的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高 (略) 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东侧(E号点位)、南侧(F号点位)和西侧(G号点位)共设置3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浓度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高 (略) 厂界东侧(1号点)、南侧(2号点)和西侧(3号点)共设置3个噪声测点。昼间上下午监测中,所有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废已经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温州高 (略) 改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加强运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标准排放。
(四)进一步完善废气的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加强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规定风量要求,建议按照环评要求将制扣废气排气筒拉高至20米高空排放。
(五)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六)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七)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设置规范的固废暂存场所,及时处理固体废物;规范固废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八)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温州高 (略)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