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略) 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
(略) 忠县忠州 (略) 30号附7号29-1房屋
网络拍卖的公告
(略) 将于2024年5月12日10时至2024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阿里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 (略) 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忠县忠州 (略) 30号附7号29-1房屋(产权证号:渝(2016)忠县不动产权第*号)。
标的情况:标的物 (略) 忠县忠 (略) 30号附7号29-1,位于科普广场对面滨洲上城7号楼,建筑面积约为85.62平方米,套内面积约为68.6平方米,标的物系清水房,位于该建筑物名义层29楼,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该物业约建成于2016年,有电梯,层高约3米,净高约2.8米,室内可移动设施设备、物品等不在拍卖标的范围以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定向询价:43.*万元,第二次拍卖起拍价:24.*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各意向竞买人须通过电话预约,联系电话:400-160-9881,*,组织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略) 具体安排,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拍卖结束,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含土地使用权,包含建筑物所有权价值、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维护房屋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价值,室内其它可移动物品不在本次拍卖标的范围以内。
3、本次拍卖成交后,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以交付现状为准, (略) 腾退房屋需要一定时间,具体交 (略) 通知为准,请各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各竞买人请在竞买前就不明白之处 (略) ,本院及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标明的 (略) 承担范围,成交后不负责未标明之瑕疵。
4、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卖方相关费用由买方先行垫付,再凭相 (略) 办理结算。
5、本次拍卖均不含水电气户头,不保证水电气能正常使用,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如该标的物尚欠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或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了解并承担,本院及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6、 (略) 已委托 (略) 辅助拍卖、组织看样等工作,对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 (略) 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卖方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凭相 (略) 报销。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若因本次拍卖的房屋、商业门面、车位暂未取得不动产登记权证,拍卖成交后,对于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本院将依法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本院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待买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协助执行。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需要联合购买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 (略) (略) 确认。
十、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 (略) 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 (略) 忠县支行民旺分理处,账号:**)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为了更好的方便竞买人,鉴于重庆地区已经实现一案一户,淘宝支持线上尾款支付,可以实现尾款 (略) 一案一户的子账户中,并添加“案号+竞买人姓名+标的物”的备注信息, (略) 对账和管理。本案案号(2024)渝0233执恢14号。
3、付款教程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4、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次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略) 络服务提供者确认。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本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慎重出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略) 联系电话:400-160-9881,*
法院咨询电话:023-*(王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23-*;
联系地址: (略) 忠县忠州 (略) 2号;
(略) (略) 执行局监督电话:023-*
(略) (略) 督察室监督电话:02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