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元) | 资金来源 | 备注 |
自筹资金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信息 | 规格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参考价(元) | 最高单价(元) | 最高总价(元) |
详附件 | 详附件 | 全清单单价限价 |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所供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生产企业与竞采文件要求相符。
(二)自验收之日起,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2年。
(三)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四)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与技术支持。
(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六)包括但不限于厨 (略) 、库房、 (略) 、抽排系统、油水分离池等设施设备的采购(含配件)、安装(含配件)及设施设备现场保管和保护至交付使用等内容,结合采购清单注明的一切工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