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余江区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三标段)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1) (略) 余江区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一至六标段)招标文件中因为系统原因如出现工程量清单空白处,投标人在符合“各投标人对各单项工程投标报价单价不得超招标控制价的单价”和“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的 0.98 倍值(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和备用金不参与调整)即 0.98x(A-G)+G.明显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前提下制作并上传的投标报价,如开标时报价出现标红等情形还是视为有效投标。 2)原招标文件中全文中“电子投标保函应当载明本工程项目名称、金额和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开具日期不早于招标公告日期,银行保函的受益人是招标人。”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保函的保证金金额和到账时间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凡之前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就相同事项表述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招标文件为准;凡之前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就相同事项的表述与本澄清文件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 (略) 余江区农业农村粮食局 2024 年 06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