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姚 (略) 场综合行政执法,维 (略) 场的正常秩序,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略) 场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根据《 (略) 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不断加强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认真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时俱进,认真学,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把管理的落脚点放在经常性的日常监管和定期执法检查工作上,广泛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素质,严格依法管 (略) 场。
二、及时、准确、高效地受理群众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受理“*” (略) 场举报投诉热线。凡是群众举报的文旅经营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做到举报案件件件有检查、有落实。
三、妥善安排日常执法检查行动,认真记录执法工作情况。每月对所辖区域的检查不少于1次。乡镇由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自行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县文化和旅游局每个季度对执法检查行动督查一次。
四、建立现场检查记录日志,执法人员每次检查结束后应当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检查者与被检查者均需在记录上签字。未履行检查制度和手续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文化经营场所,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对屡次违反法律法规仍不悔改的经营户应列入重点整改对象,原则上不予延续,不支持其发展。其他经营场所根据工作安排及时组织检查。每次检查都要作好记录。
六、重要的检查活动,行动前向分管领导汇报、征得同意,办理审批手续;在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过程中,应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联合行动须提前通知有关部门。重大问题的处理要向局主管领导汇报。
七、执法行动结束后,须向局领导如实汇报执法工作情况,需立案查处的应及时填报《立案呈批表》报局领导审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需移交给其它部门处理的应及时移交。
八、对执法案件查处情况定期向举报人相关部门、人员以会议、电话等形式进行反馈。
九、严守执法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得推诿或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越权执法,不得以权谋私;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时,应不少于2人并向当事人主动出示《中华人民 (略) 场综合行政执法证》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执法资格证(以下统称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