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石门县里山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 (略) (略) 民之家( (略) 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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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 点 | 建设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湖南省石门县里山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湖南省石门县雁池乡境内 | 石门县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 湖南志远 (略) | 本次里山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大坝坝体、坝基防渗加固;上、下游护坡、踏步及排水沟整修;坝后排水沟新建;局部排水棱体更换。2、新建溢洪道进口闸门;溢洪道边墙加固;消力池底板拆除重建。3、新建下游护岸、边坡加固。4、拆除汊坝淤塞涵管,新建箱涵。5、完善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新增及修 (略) ,新建管理房(包括围墙、地面硬化),新建防汛仓库。 | 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施工期及时洒水降尘。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各类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等。弃渣场做好挡护工程。加强运输车辆清洗保洁、 (略) 面洒水。加强施工作业面保湿,减少扬尘。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恢复植被绿化。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间生活设施依托周边居民区,生活废水通过周边居民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产生的砼搅拌系统废水、基坑排水、泥浆水经处理后优先回用,不能回用的外排至下游溢洪道,不排入水库。 (3)噪声:施工期采取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建立临时屏障,运输车辆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 (4)固体废物:工程弃土石全部运至弃渣场,施工弃渣严禁向水库和河道内倾倒;沉淀池收集的污泥定期人工清理,经收集后统一用于回填;工程对金属结构及启闭机等设备拆除后进行资源回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 (5)饮用水源保护措施: 减缓措施:严格控制征地范围,规范施工行为;优化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限速并禁止鸣笛。 恢复补偿措施:植被恢复采用自然恢复和人工建造相结合的方式,施工期结束后,在施工占地区采取土地整治措施和植物措施恢复区域植被;利用保存好的表土促进植被的自然恢复;禁止引种带有病虫害的植物,少用或不用外来植物。 供水防护措施:施工前应提前告 (略) ,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加强水质监测。 此外,还要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水环境保护要求和管理措施;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域违规堆土堆渣,严禁污废水外排、乱扔垃圾等行为,做好沉淀池、油水分离池和化粪池的防渗措施;施工结束后尽快进行绿化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