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崇仁片区污水管网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2001
光泽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崇仁片区污水管网于**日09时00分在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光泽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崇仁片区污水管网
项目类别:(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福建光泽 (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办法、评标参数
评标专家:李字平(主任专家)、康强、苏建林、李莺、邱小芳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招标控制价: *元 (暂列金额: *.00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0.00 元,*供材料费:0.00元 )
评标参数:现场抽取K值为10.64%,计算出评标基准价为:*元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略) (略) ;
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郑功凌 、闽*6;
投标报价:*.00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
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4、进入评审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和原因: (略) ,根据招标文件中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3.1.14条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日-**日(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公示内容应当满足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6、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即**日至**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中标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7、公示其它内容:
光泽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崇仁片区污水管网于**日9时00分在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参与“入围投标人的产生”程序,招标人于**日在法定媒介发布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收到若干投标人《光泽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崇仁片区污水管网项目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异议函、申诉函》,招标人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在**日发布光泽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崇仁片区污水管网招投标活动暂停的通知。经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改局、城管局成立调查组,经过调查取证,该项目79家投标文件被电子交易平台判定的所有雷同信息均为投标人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旧版(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补充通知二已对旧版作废)招标控制价清单中的软硬件信息,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29号)文件第一条第二点中“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的规定,该项目79 家投标人XML计算机硬件信息雷同情况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
现恢复光泽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崇仁片区污水管网招投标程序,继续本工程的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光泽 (略)
地址:光泽县文昌路39号,邮编: *
电子邮箱: *@*63.com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翁琛晖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星 (略)
地址: (略) 光泽县荣兴花园2栋2单元1004号,邮编: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黄工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