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 (略) 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
    青海省 (略) 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询价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东川 (略) (略) 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DZZB-2024-076
项目名称:青海省 (略) 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医疗设备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数量:1
  标项名称:青海省 (略) 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询比采购;
  预算金额:*.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4-12-10 至 2024-12-12 上午09:00-12:00和 下午14:30-17:30
地点: (略) 东川 (略) (略) 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方式:现 (略) 上购买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上午11:00, (略) 东川 (略) (略) 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青海省电子 (略) 》、《青海 (略) 》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青海省 (略)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 (略) |
地 址: (略) (略) (略) 7号 | 地 址: (略) 东川 (略) (略) 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
联系人:朱老师 | 联系人:马女士、王先生 |
电 话:0971-* | 电 话:0971-* |
电子信箱:/ | 电子邮件:*@*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