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安福县 (略) 学校扩建工程和安福县食品大道拉通及世纪大道延伸工程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公示。
权利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以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联系地址: (略) 安福县泸水河大道2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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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 (略)
2024年9月13日
(一审一校:毛宇杰;二审二校:刘小辉;三审三校:王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