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隘口水库、钟灵水库、水银溪水库)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3】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平凯街道、隘口镇、钟灵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DN300主干管 (略)米,DN200支干管4558米,污水站8座,化粪池49个,生态缓冲带 (略)平米,应急导流渠 4296 米,应急池 5 个,标识牌 38个,操作牌2个,高清球形摄像机20个,AI 智能分析边缘计算20个,视频监控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20 个, (略) 1套(3 个水库共用 )。界标1个,界桩3个,界碑1个,限速标示6个,脚踏式塑料垃圾桶62个。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3816.(略)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3056.(略)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略)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书)、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等,后期施工配合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等工作内容,并参与后期有关技术问题的 (略) 理。
2.5 设计服务期限:7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
(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略)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略)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略)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略) | 代理机构: | 中科 (略) |
地址: | (略) 秀山县行政事业大厦15楼 | 地址: | (略) (略) 泰山大道东段62号2幢7-12 |
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人: | 谭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略) | 联系电话: | 023-(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秀山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隘口水库、钟灵水库、水银溪水库)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设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秀山支行 | (略)5643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秀山支行 | (略)-(略)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邮政 (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支行 | (略)(略)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 | (略)(略)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秀山支行 | (略)(略)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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