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关于对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 (略) 场秩序要求,严厉打击出租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违法经营及“黑出租”非法运营行为, (略) 场秩序,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有 (略) (略) 场环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和社会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实行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范围
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器收费、“一口价”、拒载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访、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反映举报,举报电话:0915-*。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同时提供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机动车号牌、违法事实等信息,或图片、录音、视频等资料。
来访地址:岚皋县交通运输局(文化广场4号楼1402室)
三、奖励方式
对举报的违法行为线索,一经查实,给予200元现金奖励。同一线索被多名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人次进行奖励,奖励联名举报排序第一的举报人。
四、不予奖励的范围
1、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正在核查、处理的违法行为。
2、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发现的违法行为。
3、举报人主动议价的,举报案件无法查证属实的。
五、举报要求
举报人在实名举报后,将对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六、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至2024年12月31日。
岚皋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