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松他克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 (略) 阿孜汗村灌溉水渠改造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阿孜汗村灌溉水渠改造以工代赈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 (略) 松他克镇阿孜汗村,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灌溉渠道45条(其中:斗渠6条,农渠39条),斗渠4.871km,农渠5.899km,合计9.159km。配套渠系建筑物49座(其中:节制分水闸33座,圆管涵15座,渡槽1座)。配套建设临时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总投资的6.67%。
二、根据新疆荣祥 (略) 编制的《 (略) 阿孜汗村灌溉水渠改造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 (略) 和范围,防止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荒漠化。施工中应根据不同材料,有针对性地加强保护管理措施,尽量减小其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应优化物 (略) ,避开敏感水体,对散装物料进行遮盖。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临时作业区堆存的施工物料,应当采用密 (略) 覆盖,并进行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区要采取防尘、抑尘或降尘措施。运土方车辆采取苫盖等 (略) 面扬尘。施工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施工场地内建设的沉淀池(10m3)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输和贮存物料应采取篷布遮盖、拦挡等措施,防止砂、石料进入水体污染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就近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施工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布置。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工艺,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降低噪声源强。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用吸声、消声、隔声等技术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在场地内集中堆放,并加篷布遮盖,及时由施工方拉 (略) 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由周围村镇基础设施消纳。定期送往项目区就近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理。
(六)加大运营期生态保护工作。运营期做好渠道保护和清污工作,严禁将施工垃圾和弃土随意堆放在渠道两边。加强渠道沿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农业面源管理,减轻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对河流水质的影响。渠道沿线内设置标识标牌,设置围挡,确保渠道正常运行,保证灌区安全用水。
四、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克州生态环 (略) 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 (略) 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
2024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