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 (略) 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限 | 出让方式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控制层数 | ||||||||||||||||||
WG(2024)003号 | 沙市 (略) 以北、方兴街以南(沙市区金融街单元*宗地地下空间) | 4163 | 商务金融用地 | 不大于0.2 | 地下2层 | 40年 | 网上挂牌 | 32 | 320 | ||||||||||
备注 | 该宗地地下空间建筑性质为商务用地配套停车,具体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意见书》。 |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限 | 出让方式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控制高度 | 绿地率 | ||||||||||||||||
WG(2024)004号 | 沙市区津乡大道南侧、明珠大道东侧(沙市区金融街单元*) | * |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 不大于2.0 | 不大于25% | 不大于80米 | 不小于35%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网上挂牌 | 1780 | * | ||||||||
备注 | 该宗地商服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地块内虚 (略) 需竞得人按规划要求代建后, (略) 区政府, (略) 用地1916平方米,不参与用地指标平衡, (略) (略) 道路联通。具体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意见书》。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竞买人及其 (略) 或竞买人及同为第三 (略) 不得同时参与本地块竞买。 (略) 中心城区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法人和自 (略) ,以及与欠缴出让价款单位有关联的各级投资主体,在招拍挂中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及关联组织,不得参与本地块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申请人可自公告发布之 (略)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 (略) http://**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文件电子文本。
五、WG(2024)003、004号 (略) 上挂牌的方式进行,即竞买人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参与竞买,不接 (略) 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上交易系统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 (略) 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办理指南》(http://**)。
(二)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2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略) 上交易系统的操作提示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12时整。
(略) 上挂牌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权限。土地成交后,竞买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按成交价的20%计算。竞买保证金不足以抵作定金的,竞得人后续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自动划转补足为定金。
允许以银行出具的保函代替保证金,竞买人需要以银行保函参与竞买的,应当自土地出让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开立保函,保函有效期自成交之日起不少于60日。竞买人须到土地保证金受托的中 (略) 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保函确认,并于2024年9月25日12时 (略)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提交受托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在土地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足额向开具《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的受托银行保证金账户缴清竞买保证金;未竞得人则可自行申请领回银行保函。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起始时间均为2024年9月12日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27日15时整。
(四)在挂牌期限截止前5分钟,网上交易系统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以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略) (略) 248号)
联系电话:07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略)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