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27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12日(10个工作日)。
一、2022年12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形式 | 审批文号及批复下载 | 审批时间 |
1 | 德阳 (略) | 德尚鸿诚传感器生产项目 | 德阳 (略) 广州路一段2号联东U谷高新国际企业港30#-1 | 报告表 | 2022/12/27 | |
2 | 德阳 (略) | 磷铵分厂磷铵工段技术改造项目 | (略) 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现有厂区内 | 报告书 | 2022/12/27 | |
3 | 德阳 (略) | 德阳纳海环境科技含油金属物料综合利用 |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浔湖路与*子堰交汇处西北角地块 | 报告书 | 2022/12/27 | |
4 | (略) 新易达 (略) | 关于降低生产线安全环境风险技术改造项目 | 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北区现有厂区 | 报告书 | 2022/12/27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8-*
通讯地址: (略) 松花江北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