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全区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
(略) (略)
全区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Z*FW*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略) (略)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 (略) (略)
2024 年 12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 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全区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全区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ZZ*FW*
3、项目概述:为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合理调控用工总量,持续改善用工结构,不断提升人工效能。拟对劳务派遣服务进行采购,以满足我单位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需求。
4、预算金额:22,*/年,共计:44,*;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2年(一年一签)。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信良好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和 (略) 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本次招标要求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截图、“中国执行 (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截图、“中国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截图、“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时代新城二期56号15号商服线下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时代新城二期56号16号商服开标大厅。
9、开标时间
时间:2025年0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线下开标。 (略) (略) 时代新城二期56号16号商服开标大厅。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 (略) (http://**)
中国 (略) 站(http://**.cn)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黑龙 (略) (略) (略) 中段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469-*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 (略) (略)
联 系 人:崔先生
地 址: (略) (略) 时代新城二期56号15号商服
电 话:046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黑龙 (略) (略) (略) 中段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中资国际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时代新城二期56号15号商服 联系方式:0469-* 电子邮件:*@*ttp://** |
1.1.4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全区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 |
1.1.5 | 服务地点 |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1.3.1 | 招标范围 | (略) (略) 以派遣形式管理的劳务派遣预计210人名工作人员( (略) 85人、 (略) 41人、 (略) 42人, (略) 27人, (略) 15人)的所有工作内容。 |
1.3.2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2年(一年一签)。 |
1.4.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信良好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和 (略) 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8)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本次招标要求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截图、“中国执行 (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截图、“中国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截图、“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提出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收到招标文件后24小时内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20日09时30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所认为准备的其他业绩或证明材料。 |
3.2 | 投标报价 | 总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人员,须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所提供人员工资金额由招标人按当地本行业工资水平支付,须由中标单位承担工资派发工作。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预算(招标控制价):22,*/年,共计:44,*。投标人只需要对210人的“劳务派遣管理费用”进行报价。劳务派遣管理费用含劳务管理费、利润等费用,劳务派遣服务费用上限为45元/人·月,超过无效。其他项目金额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投标无效。两年投标总报价为项目全部合计金额。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天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该期限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一旦作为受要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3.4.1 | 投标保证金 | 需要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必须从投标单位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请在投标截止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采购代理机构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业务核算用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 (略) (略) 全区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保证金人民币:*整。 开户单位:中资国际工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哈 (略) 佳木斯长安支行 银行账号:1239 6147 6413 5335 特别提示: 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逾期不交者,投标文件将 (略) 理。 2、投标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组:***)的投标保证金”。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三年,指2021年 01月 01 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三年,指2021年 01月 01 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三年,指2021年 01月 01 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 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详见第六章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3.7.5 | 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 每册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4.1.1 | 投标文件包装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封套中,并在内层封套上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字样,再将两个内层封套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收件人: 项目名称: 包号: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收件人: 项目名称: 包号: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略) 应有投标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公章,未完好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略) (略) 时代新城二期56号16号商服开标大厅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退还安排: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时代新城二期56号16号商服开标大厅。 |
5.2 | 开标程序 | (略) 操作手册。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电话通知。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投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
7.3.1 | 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电汇、支票。 履约担保的金额:* 履约质保金递交时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将中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账户,作为中标人的履约质保金。 履约质保金递交方式: □支票 □电汇 开 户 名: (略) (略) 开户银行: 联 行 号: 账 号: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进行签到,否则,其投标文件应当予以否决。 | ||
10.2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3解释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3.1 | 重新评标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依法组织重新评标: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条例所列的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并被查实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评审有误,未能按照同一标准评审等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并被查实的。 |
10.13.3 | 重新招标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依法组织重新招标: 1、中标候选人(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选择顺序依次确定的所有中标人)均主动放弃中标,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均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且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的; 3、开标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或有效投标人不能满足本标段投标人数量时。 |
10.14招标代理服务费 | ||
10.14.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执行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 [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文件关于收费标准的规定计算,由中标人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
1. 总 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略) (略) 。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 (略) (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 (略) (略) 全区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1.1.5本项目标段名称: (略) (略) 全区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1.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企业自筹。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 招标范围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 (略) 全区劳务派遣服务。
1.3.2 本标段的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2年;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信良好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4.2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和 (略) 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本次招标要求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截图、“中国执行 (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截图、“中国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截图、“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
(5)项目内容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资格审查标准及申请书。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报价一览表;
(2)服务偏离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如有);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申请书
(7)资格审查资料;
(8)承诺书及其他材料
(9)服务方案。
3.2 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封面或扉页必须有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其它部分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纸质版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
4. 投 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符合“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 标(开标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 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监督该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 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投标文件递交数量不足3家时,本项目不开展评标活动。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本标段供应商需求数量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推荐的中标人主动放弃中标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标段需求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总 则
一、评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二、开标
(一)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二)投标文件唱标。(详见招标公告)。
(三)开标时,将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标段名称、投标价格、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与投标报价有关的声明以及其他内容。将做开标记录,只有开标时记录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四)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无效。
(五)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可自行退场。
三、形式、资格、响应审查
(一)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组成形式、资格、响应审查小组,依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资格、响应要求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加盖公章的;
(4)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投标的。
(二)形式、资格、响应审查结束后,形式、资格、响应审查小组成员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原因。
(三)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四、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委会应推举一名主任主持现场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二)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
(三)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错误、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招标人书面说明情况。项目经办人要逐级请示批准后,修改招标文件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评标程序和办法
1、投标人形式、资格、响应审查通过后,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标准和评审细则,对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符合性审查。
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公章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所投项目在实际运行中,需经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的不能被采购人接受;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
(6)投标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7)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8)投标人全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9)投标文件封面或封皮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10)投标企业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效投标的条款;
(12)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未通过初审,不得参与投标的评价。
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其投标代表签字后提交。
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5、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情形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评标方法和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信良好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和 (略) 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8)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本次招标要求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截图、“中国执行 (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截图、“中国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截图、“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注:以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清晰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废标)。 | |||||||
2.1.3 | 响应性 评标准 | 投标报价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内容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合同履行期限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10分 技术部分:80分 投标报价:10分 | |||||
2.2.2 | 评分细则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2.2.2 (1) | 商务部分 (10分) | 承诺 | 5 | 投标人承诺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随时增减人员,工资标准及其他费用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执行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业绩 | 5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每提供1份得5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2.2.2 (2) | 技术部分 (80分) | 项目服务 方案 | 20 | 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总体实施规划;2.工作进度安排;3.质量保障方案;4.服务内容;5.业务操作规程;进行综合评定,方案详尽、计划清晰得满分20分。没有方案内容不得分。编制内容每缺少一项扣4分,每项方案内容只简单说明没有详细内容表述或者与项目无关或者不可执行或者所表述内容前后矛盾扣2分。(满分20分) | |||
项目人员配备方案 | 16 | 提供项目人员配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人员配备;2.人员岗位职责;3.人员组织计划;4.人员招聘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详尽、计划清晰得满分16分。没有方案内容不得分。编制内容每缺少一项扣4分,每项方案内容只简单说明没有详细内容表述或者与项目无关或者不可执行或者所表述内容前后矛盾扣2分。(满分16分) | |||||
服务质量 方案 | 10 | 提供服务质量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质量目标及标准;2.服务保证措施、措施体系完整等。满分10分;以上每缺少一项扣5分;每项方案内容前后表述不一致、内容描述简单或没有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扣2分。没有方案内容不得分。(满分10分) | |||||
各项工作 制度 | 8 | 有明确严格的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工作标准;2.安全工作操作规程;3. (略) 域自检、管理制度;4.人员培训制度;进行综合评定,内容详细、清晰得满分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只简单说明没有详细内容表述或者与项目无关或者不可执行或者所表述内容前后矛盾扣1分。(满分8分) | |||||
(略) 理预案 | 16 | 提 (略) 理预案包括但不限于1.应急响应服务时间;2.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及程序;3.现场事 (略) 理能力;4.预防和补救措施。进行综合评定,方案详尽、计划清晰得满分16分。没有预案内容不得分。编制内容每缺少一项扣4分,每项内容只简单说明没有详细内容表述或者与项目无关或者不可执行或者所表述内容前后矛盾扣2分。(满分16分) | |||||
岗位人员考核制度 | 10 | 岗位人员考核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考核目的;2.基本原则;3.考核范围;4.考核种类;5.员工工作条例等,要求人员考核制度科学、合理、全面。满10分;以上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项内容前后表述不一致、内容描述简 单或没有针对本项目制定的1分。没有制度内容不得分。(满分10分) | |||||
2.2.2 (3) | 报价部分 (10分) | 报价 | 10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报价计算为:两年投标总报价,最后计算得分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与招标人协商拟定
合同主要条款:
(一)付款方式及比例:*方以*方开具的有效增值税发票按月支付协议规定金额。
(二)交付方式:按采购人需求提供相应劳务派遣服务。
(三)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管理费金额交付履约保证金0.*元。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均视为违约行为,经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后,违约方在30日内仍未改正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每月劳务费用的10%;同时,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补足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向守约方承担差额部分的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单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每月劳务费用的20%。违约金不足以补足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向守约方承担差额部分的赔偿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法律或本协议规定,由此导致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由违约方承担对派遣员工的法律责任、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五)合同有效期: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2年。
第五章 服务需求和标准
(以下内容为合同组成部分,必须完全响应)
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技术服务规范书
一、项目概况
(略) 劳务派遣协议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为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合理调控用工总量,持续改善用工结构,不断提升人工效能。拟对劳务派遣服务进行采购,以满足我单位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需求。
二、项目实施内容和范围
项目内容: (略) 全区劳务派遣服务
项目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最终按**双方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预计人数:210人( (略) 85人、 (略) 41人、 (略) 42人, (略) 27人, (略) 15人),投标人投标最高限价45元/人·月(管理费)。
实施目的:满足我单位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需求。
具体预算表:(元)
序号 | 部门 | 人数 | 固定工资 | 奖金 | 社保 | 管理费用 | 固定费用金额 | 管理费金额 | 总金额 |
1 | 市公司本部 | 85 | * | * | * | 45/人/月 | * | * | * |
2 | 集贤县 | 41 | * | * | * | 45/人/月 | * | * | * |
3 | 宝清县 | 42 | * | * | * | 45/人/月 | * | * | * |
4 | 友谊县 | 27 | * | * | * | 45/人/月 | * | * | * |
5 | 饶河县 | 15 | * | * | * | 45/人/月 | * | 8100 | * |
年预算合计 | 210 | * | * | * | * | * | *.00元 | ||
两年测算合计 | *.00元 |
注:具体的薪酬发放按照日常实际人员劳务清单结算(采购人有权依据实际工作需求增减派遣人员及增加用餐费、通讯费等拨付费用),投标人只需要对“劳务派遣管理费用”进行报价。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含劳务管理费、利润等费用,劳务派遣服务费用上限为45元/人·月,超过无效。其他项目金额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投标无效。两年投标总报价为项目全部合计金额。
三、劳务派遣服务规范
(一)人员需求
1.中标方向招标方派遣的人员素质、数量由招标方确定,特殊工种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具体各岗位人员需求及薪酬待遇由招标方确定;
2.在合同期内招标方可随时确定人员由中标方派遣;
3. (略) 规定,招标方可随时要求中标方进行人员更换。
(二)管理需求
1.由中标方负责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由中标方负责派遣员工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劳动关系维护,代办员工有关证件,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
3.由中标 (略) 理派遣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4.由中标方负责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
5.当派遣员工人数超过100人时,中标方需派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到招标方驻点办公。
(三)服务质量需求
1.招标方确定员工的数量及名单后,中标方确保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手续、派遣手续,及时向招标方派遣;
2.中标方应确保及时、准确、 (略) 理、负责派遣员工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个税代扣及代缴工作,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事件;
3.中标方应确保及时、准确、 (略) 理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避免发生人事仲裁事件;
4.中标方应确保和谐、 (略) 理派遣员工的工伤理赔、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招标方的正常工作或给招标方带来不利的社会影响;
5.中标方应及时派遣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到招标方驻地办公,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应勤勉尽责, (略) 理派遣员工的各项事务,协助招标方的相关工作。
6.服务的时效性:中标方应保持24h开机,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在5h内进行响应。
(四)其他需求
1.中标方应对派遣员工组织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入职培训、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各岗位职责及作业标准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2.派遣员工思想教育方面:中标方应根据招标方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对员工进行走访,了解派遣员工的工作、生活等情况,解决好员工的困难。
3.中标方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在投标方要求驻点的(单位/部门)派驻人事专员,处理派遣员工日常事务。
4.中标方负责派遣员工信息档案,合同台账等资料的管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投标日期:
重要提示∶
1、本项目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等均为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确定投标人后招标人有权查验。
2、投标人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邮箱均不得擅自更换,如必须更换,必须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自行承担所有后果。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留专人负责本项目开标及评标过程,避免因答疑回复不及时导致响应被否决情况。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公章或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
二、法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本人 (姓名)系上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为拟投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以我方名义,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随本授权委托书提交的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为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我方均予以认可。
授权委托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略) 理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所有事宜,我方均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对授权委托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自我方发出之日起有效,在我方向贵单位递交撤消本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委托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公章或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
附件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
*注:必须按要求提交上述附件材料,否则此授权委托书无效。
三、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以劳务派遣管理费人民币大写 元/人·月(小写: 元/人·月),两年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 元),承担并完成本项目的工作,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为 。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日历日。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情形)。
(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其他事项: 。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日 期:
四、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公章)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 货币单位:元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声明 | 合同履行期限 | 备注 |
1 | 劳务派遣管理费: 两年投标总报价: | (如无投标声明可填写“无”) |
以此类推……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表格中灰色文字起注释作用,请安注释要求填写,否则相应无效;填写完成后请供应商自行删除原表格中灰色注释文字。
2.两年投标总报价为项目全部合计金额。
五、服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 服务名称 | 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 …… | …… | …… |
我方承诺除本表填写内容与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及规范要求存在偏离外,投标文件其他服务标准及规范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偏离,且真实有效,无任何 (略) ,否则我方自愿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并愿意承担因不满足此承诺而引起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 (略) 罚。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填写说明:
- 投标人应依据"第五章 服务需求与标准"如实逐条对应填写偏离项及偏离情况。
- 偏离程度请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字样,其中“正偏离”是指投标人产品技术标准及规范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负偏离"是指投标人产品标准及规范劣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偏离”是指投标人产品标准及规范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差别。
- 无偏离项,本表可不用填写。如本表空白,说明投标文件产品标准及规范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偏离项。
- 本表存在负偏离项的,该投标人响应无效;如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负偏离项,投标人没有按要求如实填写本表,该投标人响应无效。
5.不管本表是否填写内容,投标人必须按本表规定签字盖章,否则响应无效。
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姓名 | 职务 | 专业 | 学历 | 承担项目经历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承担项目情况 | ||||||||
投标单位 | 项目名称 | 情况 | ||||||
注: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第七章 资格审查标准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资格评审标 准 | 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信良好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和 (略) 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8)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本次招标要求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截图、“中国执行 (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截图、“中国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截图、“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响应性评标准 | 投标报价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内容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合同履行期限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附件1
资格承诺函
(招标人):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注:后附企业的营业执照、所报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投标资格。
附件2:营业执照
附件3:许可证书
附件4:本次招标要求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截图、“中国执行 (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截图、“中国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截图、“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附件5:
资格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章 服务方案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