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恒美(广东) (略) 塑料制品新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恒美(广东) (略)
建设地点: (略) 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锐街10号
公示内容:恒美(广东) (略) 塑料制品新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08.01~2024.09.10(不少于二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