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浦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合政发〔2016〕6号)及《合浦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合政发〔2017〕17号)文件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每3年向社会公布一次。2017年11月28日,经县政府同意,原县房产局、物价局和财政局印发《关于公布合浦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合房发〔2017〕10号)。该租金标准至2020年12月31日届满,但因“新冠疫情”影响没有调整,2023年12月31日又届满,需重新拟定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事宜。
为确保2024年我县公租房租赁合同签订及租金收缴有规可依,我局和县发改局委托广西科正房地产土地 (略) 对我县15个乡镇公租房小 (略) 场租金进行调查评估,并出具调查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根据《合浦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合政发〔2017〕17号)和《报告书》,我局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拟订了《2024年合浦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7天(即2024年7月2日至7月9日),请于2024年7月9日将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q.com)发送我局,以便我局汇总报送县政府审定。
附件:2024年合浦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征求意见稿)
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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