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略) 关于苍南县灵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CNDL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苍南县灵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原更正公告更正内容第8项的“医废垃圾桶” | 1、材质:桶身采用100%高密度聚 *** 烯(HDPE)原生料一次性注塑成型。 2、颜色:黄色 3、外观:需印制“医废垃圾桶”、“灵溪镇防疫物资”字样 4、容量:40L(±1L) 5、塑料垃圾桶表面光滑平整、色泽均匀,至少两年内不褪色,使用脚踏板翻盖。 6、耐腐蚀,并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冲击韧性; 7、高温65度、低温-30度的气温下,不变形,不开裂。 8、壁厚:筒体壁厚3mm(±0.5mm),加强筋壁厚4mm(±0.5mm), (略) 在注塑生产过程中嵌钢质耐磨钉2颗,垃 (略) 设有加强筋。桶体前口与车辆提升机架必须匹配, (略) 厚度5mm(±0.5mm)以上设有加强筋。 9、每个垃圾桶配备不少于20个医废垃圾袋。 | 1、材质:桶身采用100%高密度聚 *** 烯或聚 *** 烯原生料一次性注塑成型。 2、颜色:黄色 3、外观:需印制“医废垃圾桶”、“灵溪镇防疫物资”字样 4、容量:40L(±1L) 5、塑料垃圾桶表面光滑平整、色泽均匀,至少两年内不褪色,使用脚踏板翻盖。 6、耐腐蚀,并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冲击韧性; 7、高温65度、低温-30度的气温下,不变形,不开裂。 8、每个垃圾桶配备不少于20个医废垃圾袋。 |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苍南县 (略) (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梁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
质疑联系人:梁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17幢3单元302室
传真:0577- ***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 、 ***
质疑联系人:袁楠楠
质疑联系方式:0577- ***
3.同级政府采 (略) 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 (略) (略)
传真:0577- ***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 ***
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