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硅钢项目废水处理EP总承包-[特殊情形公示]
- 项目编号:BWTSQXGS-2024-#
- 发布时间: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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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略) 新能源汽车硅钢项 (略) 理EP总承包的特殊情形公示
(略) 《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
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硅钢项 (略) 理EP总承包 | ||
采购人(单位) | (略) | ||
项目简介 | 现有1期与2 (略) 理站建设年限超10年,主要问题包括含油、含酸废水原设计规模无法满足全期(1~5期)生产机 (略) 理能力,原设计无法满足现行环保要求,设施老化、受腐蚀严重具有一定安全隐患且可靠性较弱,一旦发生设施故障将面临停产风险。本项目新建3期废水站用 (略) 理产线含酸废水的排放,改造2期废水站的设施用 (略) 理产线乳化液及含油废水的排放,更新1期废水站的老旧设备以保证现有含碱废水与含 (略) 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 ||
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用: 不招标。 宝钢 (略) 以下专利(见附件)都要在本项目中使用,且不可替代。 | ||
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
拟推荐供应商 | 宝钢 (略) | ||
公示期限 | 2024年12月09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 ||
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刘清# | 监督人及电话 | 聂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