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黄磷尾气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受理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贵 (略) 黄磷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7月01日-2024年07月12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
项目名称 | 贵 (略) 黄磷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
环评报告书(表) | 环评文本公示版.pdf |
建设地点 | (略) 开阳县双流镇 (略) 天和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贵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受理日期 | 2024-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