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兰湾山湖景观项目(一期)环湖区第1次澄清【信息时间: 2022-07-05 00:00阅读次数:31】【我要打印】【关闭】 |
静兰湾山湖景观项目(一期)环湖区第1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作以下修改: 1、本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中的单位工程的水塔工程的工程排污费的费率“0%”,变更为:“0.43%”。 2、原招标控制价公告中的“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略) 内容,变更为: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人民币 *** 仟 *** 佰 *** *** *** 万 *** 仟零 *** *** *** 元 *** 角 *** 分(¥ *** .75元)(含暂列金额、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招标控制价(合同价):人民币 *** 仟 *** 佰 *** *** *** 万 *** 仟零 *** *** *** 元 *** 角 *** 分(¥ *** .75元)(不含暂列金额、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3、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最新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制作投标文件。 按以上变更后的内容执行,相应条款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如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对编制投标文件有影响的,在澄清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人:柳州市龙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弘彦 (略) 2022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