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水利局:
你局《关 (略) (略) 安溪县龙涓乡高层溪泥洋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函》(安水函〔2023〕8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市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初步设计报告》开展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与规模
(一)项目综合治理河长2.70km,治理范围为龙涓乡高层溪泥洋至水口段。
(二)主要建设任务为新建堤防、护岸;河道清淤清障、穿堤涵管、新建农用桥等。
(三)同意工程防洪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等别为5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为5级。排涝标准为村庄10年一遇,农田5年一遇,24h暴雨24h排完。
二、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一)同意结合现状河道的地形地貌,本项目堤岸断面型式主要采用仰斜式和重力式。总长3.061km,其中新建堤防0.918km,新建护岸1.039km。
(二)河道清淤、清障工程:同意对治理河段进行清淤、清障,总长约2.678km。对沿岸违章搭盖和岸坡废弃物、垃圾等结合岸线整治予以清除。
(三)跨河建筑物:同意在桩号GCX1+507处新建农用桥1座,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四)穿堤排涝建筑物:同意布置穿堤排水管9处,实际位置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
(五)管理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洪水特征线和高程水位尺以及项目建设概况牌等。
(六)基本同意施工进度安排,总工期为18个月。
三、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概算编制,经核定工程总投资13395.6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工程部分投资概算1274.24万元。除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81号)使用和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应按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的相关要求组建项目法人,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水利部门同意。你局应指导乡镇合法合规组建项目法人,做好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管。
(二)完善河道管理设施,在醒目位置划设河道洪水特征性和水位尺,落实河岸保护蓝线和河道管理范围线的管控要求。
(三)严格执行《 (略) 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加强河道管理,落实河长制,建立长效管养机制。
(四)项目应依法依规办理用地等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安溪县龙涓乡高层溪泥洋段至水口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略) 水利局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溪县水利局:
你局《关 (略) (略) 安溪县龙涓乡高层溪泥洋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函》(安水函〔2023〕8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市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初步设计报告》开展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与规模
(一)项目综合治理河长2.70km,治理范围为龙涓乡高层溪泥洋至水口段。
(二)主要建设任务为新建堤防、护岸;河道清淤清障、穿堤涵管、新建农用桥等。
(三)同意工程防洪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等别为5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为5级。排涝标准为村庄10年一遇,农田5年一遇,24h暴雨24h排完。
二、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一)同意结合现状河道的地形地貌,本项目堤岸断面型式主要采用仰斜式和重力式。总长3.061km,其中新建堤防0.918km,新建护岸1.039km。
(二)河道清淤、清障工程:同意对治理河段进行清淤、清障,总长约2.678km。对沿岸违章搭盖和岸坡废弃物、垃圾等结合岸线整治予以清除。
(三)跨河建筑物:同意在桩号GCX1+507处新建农用桥1座,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四)穿堤排涝建筑物:同意布置穿堤排水管9处,实际位置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
(五)管理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洪水特征线和高程水位尺以及项目建设概况牌等。
(六)基本同意施工进度安排,总工期为18个月。
三、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概算编制,经核定工程总投资13395.6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工程部分投资概算1274.24万元。除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81号)使用和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应按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的相关要求组建项目法人,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水利部门同意。你局应指导乡镇合法合规组建项目法人,做好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管。
(二)完善河道管理设施,在醒目位置划设河道洪水特征性和水位尺,落实河岸保护蓝线和河道管理范围线的管控要求。
(三)严格执行《 (略) 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加强河道管理,落实河长制,建立长效管养机制。
(四)项目应依法依规办理用地等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安溪县龙涓乡高层溪泥洋段至水口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略) 水利局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